农村电气化网讯:今年以来,江苏洪泽县供电公司党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重要意义,把开展“三个强化”专项行动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扎实有序推进,确保成效。
强化责任主体,实行项目化推进。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公司党委派发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工单”,各部门、供电所根据党委派发的“季度工单”,结合本部门职责任务和工作内容,进一步细化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并按照要求认真完成“季度工单”任务。
强化责任追究,实行常态化问责。坚持用好责任追究“撒手锏”,坚决把责任追究“抓手”硬起来,全面深化“一案双查”普查机制、责任倒查和多案追查“三查”机制,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而且追究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强化责任担当,实行刚性化执纪。制定出台加强部门、供电所正职权力制约监督实施意见,组织实施轮审巡察行动,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挂图作战、挂牌督办、直查快办。对各供电所所长、“二班四”等“小五长”“四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民生领域执纪“亮剑”行动,重点查处农配网项目申报、项目实施和验收等环节中的突出违纪问题,严肃查处截留、挪用、挤占、套取、骗取农配网项目政处资金,谋取私利、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让员工真切感受到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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