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气化网讯:12月31日,从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传来喜讯,头桥供电所获区级“2016-2018年度文明单位”。
近年来,头桥供电所始终以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为载体,牢牢遵循“人民电业为人民”的宗旨,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控,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实现了站所在文化建设、创建工作、职工技能水平、安全生产水平等各方面的提升,获得良好成绩。该所将以此次荣誉为鞭策,继续不断完善站所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实现生产经营与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机结合,树立供电企业新形象,为当地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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