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气化网讯:据悉,自“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公司各单位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加强宣传动员,并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不断加大自查排查力度,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推行全员参与监督制。公司系统各单位按照一个不落的原则,层层召开动员部署宣贯会,提高干部员工对“微腐败”认识;畅通舆论监督渠道,利用营业窗口电子屏滚动播放、悬挂横幅、宣传栏、微信、宣传手册等方式,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引入社会评价监督体系,在每个服务窗口设立了举报信箱,并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面向大客户、居民用户开展集中整治调查问卷活动,共发放调查问卷表3500余份;组织全员开展自查,并签订《自查自纠承诺书》,做到全员参与、全员监督。
二是推行巡察暗访督查制。由监察部牵头,各单位成立了巡察督查工作组,就依规收费等问题进行走访客户,通过梳理统计近四年来新装客户、业扩工程报装、临时用电情况,分别对客户进行了走访,发现在执行收费标准上存在问题,对县、乡新装客户没有严格执行每户243元标准,多收部分进行了归还客户。成立暗访组流动暗访临时在建居民客户,发现对临时客户用电有的没有进行装表计费,采取估收电费的情况,责令所在单位及时进行了更正。
三是推行自查排查结合制。集中整治分阶段推进,分为自查与排查两个阶段。在自查自纠阶段,通过宣传动员、组织面谈,鼓励员工自查,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对主动向组织如实说明问题的员工,实行从轻或免于处理。进入排查阶段,由监察部牵头成立调查组进行排查,从信访件、95598投诉、设立举报信箱、现场暗访等渠道获取问题线索,对排查到的问题,将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截至目前,公司系统共排查出各类问题线索53起,组织处理人数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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