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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企业案件纠纷证据材料管理探讨

作者:红河个旧供电局 王德昱  2023-02-22

  供电企业的案件纠纷证据材料主要是能够证明企业发生的电力建设、生产、经营案件纠纷的事实材料。按照诉讼法的证据范围其包括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勘验笔录、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形式。书证常见的是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供用电合同(包括业扩报装申请、供电方案及设计图纸)、电力设施产权界定协议、代维护协议、与电力运营、维护、抢修相关的单据及资料等。案件纠纷当事人陈述在用电检查和电力设施巡护人员发现窃电、违章用电及破坏电力设施行为时,实施该行为的当事人所作的书面陈述较为重要。

  明确证据管理的责任

  对于企业法律事务管理部门(一般为办公室、企管部、有条件的设置法律事务部)适宜作为案件纠纷证据材料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企业案件纠纷证据材料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其他职能部门如营销、生产、工程等部门可按照职责分工参与企业案件纠纷的证据材料管理,组织协调或监督指导案件纠纷的证据材料现场勘验、收集与固定、分析与使用以及保全与保管。案件主要单位则要事应及时收集固定证据,根据案件性质第一时间向企业法律部门和企业领导及公安、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报告,同时收集好第一手证据材料。对于聘有法律顾问的单位,积极发挥其作用,与法律部门一道参与证据材料收集与分析,并就证据材料运用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为企业确定处理方案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优化证材料管理流程

  证据材料要实行全过程管理,自发生案件纠纷后,首先要第一时间进行现场保护与勘验、收集与固定、分析与使用及证据保全或保管归档全过程一个环节也不能俭省。其次,要分工负责,参与证据材料管理过程的部门及其相关人员应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在证据材料现场保护与勘验、收集与固定、分析与使用及保全或保管等重要环节应互相配合,协同一致。再次,是要讲效率,对于有些证据瞬间即逝。所以,参与证据材料管理过程的部门及其相关人员需快速反应,争取第一时间到现场,及时保护现场,可以采用围封事发现场方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触摸、移动涉案器物,严禁涂抹、掩盖涉案痕迹,制止任何可能损坏涉案证据材料的行为,在最短的时间内协同完成证据材料收集与固定工作。最后,还需要注意的是参与证据材料管理的部门及其相关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保证收集的证据材料合法性与客观真实性。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既需要当事人在场,还需执法工作或无利害关系二人以上作为旁证人参加,增强其证据的效力。

  事发部门相关人员、法律顾问及法律管理部门完成证据收集后,便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收集的证据进行分析,对已收集的证据材料就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大小进行分析。同时通过调查研究,在证据分析基础上明确有关案件纠纷的基本事实和经过,最终形成《案件纠纷分析意见》。再完成包括案件纠纷事实与经过、证据材料分析、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法律分析意见,拟采取的处理措施和方案,具体实施步骤和责任人等《案件纠纷报告》提交企业领导层决策最终处理方案。

  总之,法律部门把证据的管理各节点梳理清楚,要点明晰,工作做透,必将更加有力地保障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

来源:《农电管理》2021年第1期总第302期

标签:供电企业,案件纠纷,证据材料管理,个旧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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