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气化网讯:“我家里冬天用电采暖,夏天用空调,改为峰谷分时电价真划算!谢谢你们啦!”11月20日,石门桥镇马家村杨先生向来给他家更换智能电表的国网任丘市供电公司员工表示感谢。
据了解,根据省物价局冀价管〔2015〕185号《关于居民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河北全省范围内实行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只分峰、谷两时段,谷段为22时至次日8时,低压居民执行阶梯电价第一档峰段为0.55元每千瓦时、谷段0.30元每千瓦时,实行居民自愿选择。
该公司积极通过营业厅、微信等平台进行宣传,公布电价相关政策和执行标准,并为客户进行科学测算。当低谷电量占总电量的比例超过12%时,建议客户选择峰谷电价会更划算,引导居民客户有合理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居民峰谷分时电价的执行,使居民客户降低了用电成本,通过调整负荷得到了相应的经济补偿,促进用电高峰时期电力紧缺形势得到进一步缓解,减少限电损失,确保电网安全经济运行,为促进能源节约和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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