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晚,国家发改委宣布,将在2006年1月1日召开2006年煤炭订货会。与此同时,国家发改委还下发了一份特急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06年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指出在政府监控条件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电煤价格,取消2004年出台的电煤价格临时 性干预措施,并鼓励大型煤炭供需企业签订长期合同。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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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煤价格改革被认为是中国资源性产品市场化的序曲。日前,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平在全国物价局长会议上表示,2006年,将在石油、电、水、天然气、煤炭、土地价格等六个方面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这有利于提高资源的效率 [详细]
“电煤价格放开了并不见得就涨价,还有可能往下降。只要所有的电力企业团结一致,价格就会下降。”谢居臣认为,在与煤炭企业的“讨价还价”中,当前电煤供需矛盾趋缓是电力企业手中的一个有利谈判筹码。而另一个谈判筹码,则是不久前发改委刚刚下发的“煤价市场”通知,应该强调的是:本次改革强调市场化还应是在政府监控条件下的市场化 [详细]
电企希望挣脱束缚,获得对等的市场竞争力,在某种程度上无可厚非。煤企也了解电企现在的困难,有些地区上网电价确实很低,但作为资源性产品供应商,是不可能“量体裁衣”的,这如同你去买衣服,正规商店往往一件衣服一个价格,不会因为你的高矮胖瘦就给这件衣服加价或减价,你要么买要么走。 [详细]
电煤价格放开后,政府不再对电煤价格上涨进行干预了,在电煤市场上积聚的电煤价格上涨的动力将被释放,根据目前的供求状况,及煤炭市场交易中明显存在的市场煤价格较大幅度高于合同计划电煤价格的实际,电煤价格的小幅度上涨将可能成为今年全国产运需煤炭订货会的主旋律之一 [详细]
几乎每年的煤炭订货会,煤炭电力企业都在呼吁应该市场化,但是当这样一个名词真正出现的时候双方又开始新一轮博弈。在资源性产品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下,电煤价格逐渐取消政府管制是大趋势。但是,当一个市场主体各个要素环节在没充分市场化的情况下,其中单个环节突围,其效果就值得怀疑 [详细]
而放宽民营资本在电煤行业准入条件最大的好处,在于催熟一个由多元化主体参与竞合的中国电煤市场。真正的电煤市场化改革,着力点在于促使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外资三方主体融入到电煤市场竞合格局当中。政府部门取消了对价格的临时干预,不等于不再有作为,相反,它更是一种行政作为的变迁———对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制度性壁垒与准入性限制进行再松绑 [详细]
由于电力体制改革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完成的,所以要解决煤电矛盾,我们也还应同时从别的方面进行努力。对于煤电双方来说,煤炭期货交易能够使煤炭企业保持均衡生产,锁定生产经营成本,实现预期利润;电力企业则能够获得稳定供应,有利于形成合理煤价,从而促进煤电双方的良性发展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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