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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做好电网安全运行紧急通知

  201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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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能综安全[2016]369号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电网


  安全运行的紧急通知


各派出机构,各有关电力企业:


  2016年6月18日00时28分,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所属西安南郊110千伏韦曲变电缆沟失火,进而导致主变故障起火,造成110千伏韦曲变和330千伏南郊变全停,西安南郊部分区域停电,目前事件相关情况正在调查中。


  为深刻吸取本次停电事件教训,举一反三,切实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现就做好当前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各电力企业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切实做到“五落实五到位”。要重点抓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程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事件)防范能力。


  二、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电力企业要深刻吸取本次事件教训,举一反三,组织对本企业范围内的有关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发电设备、输变电设备、电力二次系统以及电缆沟、氢站、氨站、油库等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各电网企业要结合今年电网运行实际,加强所辖电网的系统分析和安全校核,合理控制各重要断面潮流,优化停电计划及方式安排,避免严重削弱网架结构的多重检修方式安排;各发电企业要加强发电机组运行维护,确保机组健康水平。各有关单位要重点加强重载输变电设备的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要加强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避免因二次系统拒动、误动导致事故(事件)范围扩大。


  四、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各电力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各级各类事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应急防范快速联动及响应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现场抢修工作及时、得当。


  五、强化电力安全监管。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加大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力度,督促电力企业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确保各项风险隐患和设备缺陷得到及时整改,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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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能源局

标签:能源局,电网,安全运行,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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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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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专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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