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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供电: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作者:胡海洋 谷充  2017-11-14

  农村电气化网讯:11月14日获悉,自11月1日起,全省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即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在现行阶梯电价标准上,每日22时至次日8时(谷段)在分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降低0.12元,8时至22时(峰段)在分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提高0.03元。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不仅能够为有需求的用户节省电费,促进用户养成节约用电的习惯,还能缓解发电机组的调峰压力,助推节能减排。


  为确保该政策顺利实施,舞阳县供电公司通过散发传单、利用营业厅宣讲等方式,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做好客户的咨询和解释工作,让客户了解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好处,鼓励居民利用谷段低价电供暖,提高电力系统利用效率。在接到用户申请后,舞阳县供电公司将尽快完成峰谷分时电表的调试换装等工作,确保峰谷电价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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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舞阳供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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