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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电力:照亮广袤黑土地

作者:张兴华  2006-09-25

今年初夏,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刘振亚、副总经理郑宝森等领导与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钱运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张左己就推进黑龙江省“十一五”电网建设、早日实现“户户通电”进行了深入坦诚的会谈。国家电网公司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黑龙江电网发展会谈纪要》和《关于共同推进黑龙江省农村“户户通电”工程建设会谈纪要》,标志着黑龙江省电网建设进入了跨越式发展阶段。黑龙江省公司积极贯彻落实“两个纪要”,加大电网建设力度,稳步推进“户户通电”工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建设坚强的黑龙江电网

黑龙江省地处祖国东北边疆,是能源大省、农业大省。黑龙江电网建设关系到整个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在国家电网“十一五”规划的指导下,结合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黑龙江省公司完善了黑龙江电网“十一五”发展规划。“十一五”期间,黑龙江省电网建设规划投资202.2亿元,将新建3座、扩建4座500千伏变电站,新增变电容量575万千伏安,新增输电线路2428千米,直流换流容量150万千瓦;新增220千伏变电容量621万千伏安,新增线路2021千米。

黑龙江电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配合国家电网公司完成了中俄直流背靠背联网工程的选址和系统方案论证;500千伏“鹤群方”输变电工程项目得到核准,“双群绥哈”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完成了环山等12项输变电工程的可研论证工作;荒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完成了可研审查;配合东北公司完成了500千伏“冯大哈”二回输变电工程勘测工作。今年1-8月,黑龙江省公司投资的电网大中型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完成投资7亿元,同比增长94.1%。加速电网建设,使得黑龙江南送电量大增,截至8月末,实现南送电量29.9亿千瓦时,增加了黑龙江省发电机组的利用小时数,有力拉动了地方经济发展。

目前,黑龙江省公司正以发展为主线,努力确保电网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深入落实“两个纪要”。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与黑龙江省政府会谈及签署的纪要精神,配合黑龙江省政府尽快出台支持加快黑龙江省电网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做好变电站站址、输配线路走廊的预留和保护。推动省政府出台“十一五”期间电价调整不低于3分/千瓦时的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措施,保证电网“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

——认真做好电网规划和前期工作。陆续开展和完成黑龙江省各供电区电网“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和评审工作。在国家电网公司领导下,扎实开展中俄直流背靠背联网工程前期工作,进一步理顺对俄购电关系。做好宝清煤电一体化项目电网前期工作,推进“双群绥哈”输变电工程前期;完成哈西电网、佳鹤电网优化专题研究。

——加快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提高质量,降低造价,确保年内投产的输变电工程按期实现达标投产;加快500千伏永源变、林海变、220千伏大庆变接入系统工程建设;保证500千伏“鹤群方”输变电工程按期投产;配合东北公司做好500千伏“方林平包”、“冯大哈”三回输变电工程建设;配合电源项目投产,妥善安排接入系统建设。

——支持基建施工企业开拓市场。加强辅业管理,关心辅业发展;基建施工企业继续积极拓展市场空间,加强成本控制,改善经营状况,实现年初确定的各项奋斗目标。

稳步推进“户户通电”工程

黑龙江省农村“户户通电”目标为2006年11月末前完成无电户通电任务,采用电网延伸方式解决,需建设10千伏线路1619千米, 10千伏配变277台、容量共13850千伏安,工程总投资2.371亿元,解决无电户约14119户、无电人口5.6万人通电问题。

6月28日国家电网公司召开“户户通电”工程汇报会后,黑龙江公司立即对会议精神进行了贯彻落实,向黑龙江省发改委汇报情况,得到了省发改委等部门的积极支持。7月5日,黑龙江省发改委与省电力公司共同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电网建设领导小组暨黑龙江省“户户通电”工程领导小组》,现已得到省政府批复;《黑龙江省农村“户户通电”工程工作方案》上报省政府,得到了省长和主管副省长的批准。为尽快开展工作,6月27日,黑龙江省公司成立了以姜魁总经理为组长的“户户通电”工程领导小组,并于6月29日召开了全省“户户通电”工程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工程正式启动。7月19日,黑龙江省公司召开了“户户通电”工程汇报会,要求全省13个供电区的“户户通电”试点县,在省政府批复方案之前先行实施,各县局对本地区无电户进行了详细调查和统计,并建立了无电户档案,对符合通电条件的无电户通电工程完成了工程设计。各地区的试点县立即着手,进入前期准备和实施阶段并陆续开工。8月24日,黑龙江省公司召开了农电座谈会,进一步落实“户户通电”责任,明确任务,牛黎军副总经理分别与9个地区电业局和5个农垦电业局领导签订了保证完成“户户通电”工程任务的责任状。

为尽快启动户户通电工程,各地区局全部召开了本地区“户户通电”工程专项推进会议。对于跨县供电的无电户通电工程,哈尔滨等地区电业局领导主动找无电户所在县和供电县的县政府反复协商,落实征林、征地等具体措施,并协调两个县局,分工负责、落实责任,保证工程尽快启动、按时完成。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已有1069个无电户实现了通电,迎来了光明。

为保证“户户通电”工程顺利实施并圆满完成,黑龙江省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积极主动与省政府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尽快成立省政府领导小组,批复《黑龙江省农村“户户通电”工程工作方案》,各县局继续与当地政府沟通,争取尽快办理征林征地手续,并在林木砍伐、征地以及其他方面出台优惠政策。

二是要求各县局利用自有资金垫付设备材料购置费、设计费、施工费和其它必须发生的费用,充分利用撤旧物资,并采取赊用物资、各县局互相支援、县局进行比价采购等多种方式,尽快备齐工程所需要的设备材料,尽快开工。

三组织好优秀施工队伍,按计划排出工期,制订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省政府批复“户户通电”工作方案后,立即全面施工,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四是要求地区局督促工程进度,召开全省“户户通电”工程现场推进会,总结试点单位经验,全面推进全省“户户通电”工程全面开展。

五是采取先易后难的方式,除试点单位外,要求对凡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立即开工,尽快通电;对于存在问题的工程,需要政府支持的,马上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拿出具体解决办法。

六是为加快工程进度,在物价部门没有批复收费标准之前,要求各县(市)局先与当地物价部门沟通,确定临时收费标准,待省物价局确定批准权限后,按照物价部门的正式批复多退少补;暂时难以确定收费标准的,暂按照农网改造收费标准收取。

七是黑龙江省公司、各地区电业局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议,通过情况交流,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国家电网公司、省政府和当地政府汇报,及时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八是对于参加“户户通电”工程的施工人员,提前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并进行安全考试,规定安全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施工,紧紧盯住施工现场,并做好施工方案。重要施工现场县(市)电业局一把手和主管局长必须到场,亲自指挥、亲自监督。

九是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开展“户户通电”创优评先活动的要求,黑龙江省公司制定了“户户通电”创先评优实施细则,并已在全省农电系统贯彻执行。目前,各县局抢抓秋季大好施工季节,正在夜以继日地施工,力争在11月末完成“户户通电”任务。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黑龙江,纪要,户户通,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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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农电管理部
主办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专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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