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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推动中国绿色照明工程

  2006-06-28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副司长何炳光在“中国绿色照明工程实施成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绿色照明工程是“十一五”期间国家组织实施的10大重点节能工程之一,发展改革委将继续推动中国绿色照明工程。

中国绿色照明工程是我国实施的一项重点节能示范工程,目的是推广应用高效照明产品,节约用电,保护环境,有益健康。工程实施10年来,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得到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全球环境基金的支持,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照明用电占社会总用电的12%左右,采用紧凑型荧光灯替代白炽灯可节电60%~80%,节电潜力巨大。

绿色照明工程是“十一五”期间国家组织实施的10大重点节能工程之一,重点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体育场馆、居民住宅中推广高效节电照明系统、稀土三基色荧光灯,对高效照明电器产品生产线进行自动化改造。

何炳光表示,我国将在以下几方面继续推动中国绿色照明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第一,加快照明电器行业结构调整,鼓励企业通过联合、兼并以及合资、合作生产等方式做大、做强,推动结构重组和产业升级,提高照明电器行业的整体竞争力。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加快企业技术创新,促进照明电器行业整体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第二,严格市场准入,加强监督管理。在不断完善照明产品和建筑照明设计有关标准的同时,加大力度开展专项检查和国家监督抽查。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要继续组织实施照明产品节能认证,规范认证行为,同时,积极研究照明产品实施能源效率标识制度的可行性。

第三,建立激励机制,加快推广应用。认真落实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推动政府机构优先采购高效照明节电产品。要将高效照明产品纳入《节能产品目录》,研究提出鼓励高效照明产品生产、使用的财政税收政策。要在试点的基础上,稳步推进需求侧管理、大宗采购、合同能源管理和质量承诺等基于市场的照明节电新机制。在推广这些新机制的活动中,中央政府将会同地方政府研究支持这些活动的鼓励政策。

第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节约意识。继续动员广大新闻媒体利用多种渠道向社会各界展示中国绿色照明工程取得的成果。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发改委,绿色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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