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南昌县供电公司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至各单位,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从根本上讲就是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三大体系,加强“三个体系”建设是实现本质安全的根本途径。确保供电企业安全,需要三大体系形成合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安全管理整体功能。近年来,该公司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先后出台了《南昌县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供电所安全生产考核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按照分层管理、分级考核的管理原则,与各供电所及有关生产运行管理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将安全工作纳入公司对各单位领导班子的业绩考核范围。为基层单位设立了专职安全员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会,每月开展一次安规调考,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等专项活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狠抓现场施工和反习惯性违章两个重要环节。确保了安全生产可控、在控、能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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