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X

用户名:

密   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行业速览

行业速览

上海市供用电条例 保障供电用电权益

  2016-05-31

  6月1日,《上海市供用电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生效实施。《条例》于去年12月30日经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是本市供用电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为规范供用电管理法律关系和保障电力设施规划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目前,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已做好《条例》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条例》的颁布实施,保障了供电、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增加了供电企业应当履行的服务义务,强化了电力用户用电权利的保障。一是明确供电企业应当提供普遍服务的义务,具体增加了供电企业提供电力普遍服务等条款。二是明确供电企业应当加强对电力用户安全用电的指导,电力用户应依法安全用电,并加强维护受电设施。三是明确了电力用户及时交付电费的义务,具体可采用抄表付费、预购电、预存电费、分期结算等方式,供电企业应当将电力用户拖欠电费等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更多精彩信息请关注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来源:新闻晨报

标签:上海市,供用电条例,供电,用电,权益

28.3K

相关报道

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农电管理部
主办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专委会
北京国宇出版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北口综合楼 电话:010-81290870 
北京通电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制作维护 
QQ群:11979641(已满) 173615127  122166702
京ICP证060545号 京ICP备2023005171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3629号

select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