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明确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促进城市持续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快调整城市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全面推进区域热电联产、政府机构节能、绿色照明等节能工程,推广应用地源热泵、水源热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技术。
在实施城市节能工程方面,《若干意见》提出,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区域热电联产、政府机构节能、绿色照明等节能工程。明确供热采暖系统安全、节能、环保、卫生等技术要求,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估监督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城市集中供热系统的技术改造和运行管理,提高热能利用效率。大力推行采暖地区住宅供热分户计量,新建住宅必须全部实现供热分户计量,既有住宅要逐步实施供热分户计量改造。
在推广建筑节能技术方面,《若干意见》提出,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支持和鼓励各地结合自然气候特点,推广应用地源热泵、水源热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技术,发展被动式房屋等绿色节能建筑。完善绿色节能建筑和建材评价体系,制定分布式能源建筑应用标准。分类制定建筑全生命周期能源消耗标准定额。
在推进污水大气治理方面,《若干意见》提出,加大城市工业源、面源、移动源污染综合治理力度,着力减少多污染物排放。加快调整城市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深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健全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提高监管能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此外,《若干意见》还明确,实施地下管线等工程运行使用的安全监管,按照有偿使用的原则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并实施地下管网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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