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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加强农村水电建设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作者:王荣  2013-02-20

水利部19日印发的“贯彻落实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1-2015年)任务分工方案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加强规划区农村水电建设,同时加强水源保护及水污染防治,加快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分析人士指出,农村水电主要以小水电为主,而小水电建设一般不需要经过能源主管部门的审批,建设工期较短,投资额也相对较少。统计显示,2012年全国农村水电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全年新增装机300万千瓦,总装机容量突破6500万千瓦,年发电量超过2000亿千瓦时。

随着国家电力工业的发展,小水电从主要解决山区农村无电问题,逐步转向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同时,水资源利用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问题,又让小水电的发展矛盾凸显。因此,实施意见要求,加大规划区水源工程建设力度,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和农村河道水系整治,加快水毁灾毁水利工程修复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实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对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予以适当倾斜,搞好农村排水、河道疏浚。

实施意见还提出,解决规划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推进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支持农田排灌、旱作节水、中低产田改造及牧区饲草料地建设,实施水利工程以工代赈;加强规划区水土保持支持力度,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来源:中国证券报

标签:水利部,农村水电建设,生态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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