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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将对电网电力需求侧管理进行责任考核

  2011-12-09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电网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方案(试行)》,根据该方案,今后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综合评价考核报告,对评价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电网企业予以表彰,对评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方案考核对象为国网公司、南网公司及所属省级电网企业。考核内容包括电力电量节约指标完成情况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年度指标原则上不低于经营区域内上年售电量的0.3%、最大用电负荷的0.3%。

考核将采用量化办法,相应设置电力电量节约指标和电力需求侧管理措施落实指标,满分为100 分。电力电量节约指标为定量考核指标,根据目标完成率进行评分,满分为60 分,超额完成指标的适当加分;电力需求侧管理措施落实指标为定性考核指标,是对电网企业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措施情况进行评分,满分为40 分。

考核结果将分为优秀(90 分及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70-79 分)、不合格(70 分以下)四个等级。未完成电力电量节约指标的,均为不合格等级。

发改委要求,各省级政府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完善峰谷电价制度等配套政策,为电网企业开展工作提供好的条件和环境。电网企业应制定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制度和计划,为保证顺利完成工作目标提供必要的人力和资金投入。

相关链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电网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

来源:中证网

标签:发改委,电网,电力需求侧,责任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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