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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末优质清洁能源与新能源占农村能源六成以上

  2011-07-15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杜鹰12日在南宁召开的全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上透露,未来几年内,在我国农村能源结构中,优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所占比重将大幅度提高,希望到“十二五”末期实现占到农村能源的六成以上。

新世纪以来,我国不断加强农村能源建设,陆续安排大量工程项目、资金用于促进农村能源结构调整和农村能源利用方式的改善,取得明显成效。以沼气推广为例,2002年我国农村沼气池仅为1100万户,而到2010年底,全国已经累计建成户用沼气超过4000万户,受益人口达1.55亿人。

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村能源利用方式依然相对滞后。首先是能源结构不合理。数据显示,在当前我国的农村能源结构中,依然以煤炭等常规商品能源和秸秆、薪炭等传统生物质能源为主,二者占比分别为29%和37.2%,而液化气、天然气、电力等优质清洁能源和沼气等新能源所占比例偏低,分别仅为24.2%和9.6%。此外,我国农村能源利用效率也偏低。杜鹰介绍,目前我国农村每年生活用能折合标准煤5.5亿吨,利用效率低,利用方式落后,造成大量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杜鹰表示,今后我国农村能源发展将朝着清洁化、优质化、产业化、现代化的方向演进。杜鹰说,希望到“十二五”末期,我国农村能源消耗总量降至4.4亿吨,其中优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所占比重将大幅度提升,优质清洁能源占农村能源的比重将提高到40%,新能源所占比重将提高到25%。

来源:人民网

标签:十二五,优质,清洁能源,新能源,农村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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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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