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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地处沂沭河冲积平原,以盛产银杏而闻名,辖区内以平原为主。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县60%的村庄都通了有线电视,而有线电视信号放大器的管理一直很松散,但是它在降低农村低压线损中的作用却不容忽视。最近郯城县供电公司乡村电管部对农村有线电视信号放大器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研究,加强了对农村有线电视信号放大器管理。
现状调研
经过详细调查,全县17个乡(镇)共安装有线电视信号放大器1453台,其中71100型249台,5530型884台,5300型203台,5533型113台,比2004年初(700台)增加了1倍多。由于人们一直认为放大器耗电不多,所以基本上都没有安装表记,并且不缴纳电费。这些电费不收取就等于白白流进有线电视经营者的腰包,给供电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也给供电所低压线损指标的完成带来了负面影响。
效益分析
为了真正掌握放大器的用电情况,电管部分别在沙墩、高峰头两个供电所对部分电视放大器安装表计进行实地测算。经测算71100型月用电量约200千瓦时,5530型月用电量约100千瓦时,5300型月用电量约50千瓦时,5533型月用电量约30千瓦时。这样目前乡(镇)安装的电视放大器的月用电量约为15万千瓦时,年用电量约为200万千瓦时。
按照《供用电管理条例》规定,有线电视信号放大器用电应按照非居民生活照明电价执行0.9532元/千瓦时,这样仅电视放大器用电一项就可为公司挽回每年2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同时随着有线电用户的增加,放大器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其耗电量势必增加。
应对措施
1. 供电所、电工组对所辖各村的有线电视信号放大器进行详细的统计造册,严格监控放大器的安装。
2. 通知放大器产权单位,必须对电视信号放大器进行安装表记收费。
3. 制定有线电视信号放大器用电管理办法,以制度的形式强化放大器的管理,真正做到少损多供。
在电价降低,利润空间急剧缩小的情况下,只有严格规范用电秩序,堵塞管理漏洞,才能保持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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