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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总第120期
 
阶梯·实务
 Jieti
编辑:冯义军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构建与实施

陈春源 福建省顺昌县电力公司

实施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条件

通力合作。内部会计控制作为一项复杂的企业运作保障机制,其制度的完善和贯彻执行不仅涉及到财务部门本身,而且涉及到多个相关部门,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加强信息沟通,进行信息共享,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控制环境。

加强监督。企业管理者必须充分重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设,对整个内部会计控制的执行过程进行恰当的监督,通过监督全面提升内部会计控制机构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健全制度。企业必须健全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的要求,尽快建立一套完善的、覆盖经济业务流程环节的,适合县级供电企业特点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内部会计控制文件。

适时控制。要遵循适时性原则,随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及时进行信息反馈与调整,不断修订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逐步形成一套动态的、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达到对经济业务进行全方位监控的目的,保证经济活动安全、高效、有序地进行。

力求实效。内控指标要满足于内部会计控制目标,指标体系要具有系统性、层次化,环节分解,相互制衡。内控指标体系要满足动态反映监控要求,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实施保证体系,及时反馈控制信息,提供信息支持,以利改进控制效果。

建立和健全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结合县级供电企业规模小的特点建立和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管理控制制度。包括会计管理体制、会计机构责任机制、会计岗位责任制等。要求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财务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业务授权控制制度。业务授权控制的目的在于保证每一笔经济业务都必须经过授权才能产生。经过授权,可以尽可能地减少不合法或不合规、不合理的经济业务的发生,从而保证决策的正确执行。要求明确规定涉及财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经办人员,包括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

职责分工控制制度。主要的职责分工包括:业务的批准与执行相分工。批准某项交易的职责与经办该交易的职责不应由一个人兼任;业务的执行与记录相分工。执行某项交易的人员不得兼任对该项交易的记录;各种会计责任之间相分工。一项业务活动从填制凭证开始到最后进入总分类账的过程应分别由不同的会计人员来完成;资产的保管与会计相分工。保管资产的人员不得兼任该资产的会计工作;资产的保管与账实核对相分工。负责账实核对的人员应由保管资产以外的人员来担任。

凭证与记录控制制度。凭证是证明业务发生的证据,也是执行业务和记录业务的依据。应设计和使用适当的凭证和记录,以确保所有的资产均能得到恰当的控制,以及所有的经济业务均能得以全面、完整和准确的记录。这些凭证和记录包括销售发票、请购单、采购单、工资表和各种账册等。凭证与记录的控制,应建立严格的凭证制度,严格的簿记制度,严格的定期核对以及复核与盘点制度。

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制度。对接触、使用资产和各种记录,均应当有适当的防范措施。如果资产(尤其是易变现资产)和记录(包括会计记录和业务记录)没有得到充分保护,就极易造成失窃或损坏。保护资产和记录,一方面需要强化授权控制,另一方面则应实行物理控制。所谓物理控制,就是建立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以限制非相关人员接近资产或接近重要的记录,从而保护资产和记录的安全。

独立稽核控制制度。独立稽核是指对已记录的经济交易和事项由具体经办人之外的独立人员进行核对或验证,以及对与该项业务相关的内部会计控制程序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验证。它可以有效地保证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在较长时间里处于良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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