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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延平区:居民用电城乡同价

  2005-08-11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从今日起,市电力联营公司供区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下调,延平区实现了居民生活用电城乡同价,延平区农村居民一年可节省电费支出130万元左右。
  
长期以来,延平区十五个乡镇中仅大横、西芹、夏道、洋后、塔前五个乡镇与市区一样由省电网直接供电,其它十个乡镇则由南平市电力联营公司电网供电,原价为0.52元/千瓦时。在经过两轮听证的基础上,省物价局批准:从8月10日将南平市电力联营公司供电区域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下调为0.458元/千瓦时(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和0.443元/千瓦时(电压等级1-10千伏),从而结束了两个不同电网供区居民生活用电城乡不同价的历史。

至此,我市各县(市、区)内已全部实现内部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的目标。 (叶芗茗 卓茹茵)2005-08-11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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