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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论道

新宁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达标

  2005-08-08

7月下旬,省市水电专家对新宁县“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中级)建设进行了验收。专家们认为,该县各项电气化建设技术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水利部颁布的《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具备了水电农村电气化县的验收条件,一致同意验收合格。
  
新宁县地处边远山区,境内雨量充沛,蕴藏着十分丰富的水能资源。2001年,新宁县在完成了初级电气化建设后,又被列为“十五”期间全国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县之一。该县县委、县政府面对机遇,迎难而上,把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在认真摸清本县水力资源情况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提出了“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统一规划、优化环境、鼓励投资、市场运作”的水电开发思路,明确以抓电源建设为主,电网建设和负荷建设同步发展。5年来,全县共投入资金1.1亿元,建成水电站49处,装机容量3.37万千瓦,年发电量14249万千瓦时。同时,又投入资金1.03亿元进行了电网建设和改造。到2005年,全县已形成了以110千伏线路为支撑、35千伏线路为骨架、10千伏线路为辐射,与华中电网并联运行的供电网络新格局。通过水电农村电气化县的建设,极大地促进了工农业生产和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杨 坚 李会恒 陈 平) 2005-08-08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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