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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县盗窃电力设施案主谋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

  2005-08-05

2005年5月31日,玉屏县人民法院对盗窃田坪镇田冲村万冲组路段隶属于万山贡矿35KV输电线路一案一审宣判,主谋黄尚军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这是该县几年来对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判处最重的极刑。
  
黄尚军,34岁,系湖南省新晃县林冲乡人,现住贵州玉屏县大龙镇大龙堡村汉泥垅组。于2005年1月5日晚8时至6日凌晨5时许,与同伙杨刚、杨来保(在逃)、杨涛等人疯狂盗窃我县境内田坪镇田冲村万冲组路段隶属于万山贡矿35KV输电线路,所盗LGJ-120钢芯铝绞线2440公斤,价值人民币40748元,造成其他经济损失10500元。
  
另3名同案犯(其中一人在逃),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年,并处8000元—5000元不等的罚金。(陈光清)2005-08-05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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