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气化网讯:“不当传输微信、QQ、短信等电子数据也会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唐县供电分公司法律顾问在微信群里如是说。
近日,唐县供电公司法律专责以“不当传输微信、QQ、短信等电子数据带来的法律风险”为主题内容的简报在公司管理微信群中发布后,引起了管理层人员的高度关注与热议。
“这是一个司法案例,非正式的聊天内容被当做核心证据使用。因使用了真实图像,法院以此认定了当事人的身份和证据的客观性,所发信息内容被法院认定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从而被认定违约,所交100万元的定金因违约被扣罚。”简报中列举的聊天图片案例震慑人心。
“看到这个案例我不禁倒吸一口凉气,不经意的聊天记录也都会被截屏当做证据使用,警示非同小可啊。”
“运用自媒体网络平台交流工作中一定要谨小慎微,在工作交流中避免作出对己方不利的承诺或表述。”
“一些重要性质的工作沟通中不能随意发送承诺性、肯定性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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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里大家一边对照学习,一边总结交流探讨。
“通过微信、QQ、邮箱等发送函件还会产生送达、通知的法律效力。恶意散布谣言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更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也绝非危言耸听。”唐县供电公司法律专责刘红坤引导说,“互联网是便捷的,高效的,给我们生活沟通、工作交流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可能会产生诸多法律上的风险。大家一定要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保护好企业权益。”
近两年来,唐县供电公司围绕企业管理实际,不断强化法律风险警示教育,深入新开工项目和重难点项目,开展法律风险警示教育培训,编辑了侵权法律风险、征用临时用地中的法律风险等主题法律风险警示简报10期,为项目和公司领导决策出具法律意见书,为项目管理构建了较为完善的风险信息预警体系,力求把各种法律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不断提升项目管理的法律风险意识,为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构筑一道法律风险“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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