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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县供电分公司修订《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作者:王刚  2017-09-22

  农村电气化网讯:为了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保证车辆高效、合理、安全使用,更好地服务公司生产、经营工作,9月11日,彬县供电分公司根据《咸阳供电分公司机动车辆管理办法》对原来的《机动车辆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


  一是设立了以公司经理为主任、其他班子成员为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车辆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夯实了责任、明确了职责;二是明确办公室为车辆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车辆年度费用计划、负责组织专兼职驾驶员安全技术培训、建立公司车辆技术档案及年度审验、事故、车辆费用档案等;三是根据管理职能对基层供电所和运维组抢修车辆的日常监督管理责任进行了详细划分,规定由生技部负责运维班抢修车辆、市营部负责11个供电所抢修车辆;四是建立健全了考核机制,将燃料定额管理纳入单位经济考核,按照“节约有奖、超耗受罚”的原则,以调动驾驶员节油降耗的积极性;五是对车辆违章、肇事处理条款进行了补充完善,对车辆外送修理的程序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六是对公司机关各专兼职驾驶员的出车差费补助及各基层单位车辆的出车补助费用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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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彬县供电,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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