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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安与供电局合作 涉电力违法犯罪减少(图文)

作者:岑柏瀚 吕军萍 黄志驹 王志明  201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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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力设施是电力生产、输送、供应的纽带,其安全稳定直接关系到市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用电。


  近年来,广州市防范和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中心(以下简称“涉电中心”)在广州市公安局与广州供电局的紧密合作下,围绕加强电力设施安全防护,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等中心工作,积极探索规范用电秩序、确保电网安全的多项举措,取得显着成效。


  截至2015年底,电力设施被盗案件数及损失数较2012年(涉电中心成立之初)均下降45% 以上。电力设施被盗案件数量从2012年的683宗,2015年下降至324宗,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从2012年的668.25万元,2015年下降至367.98万元。今年1至6月,我市涉电案件发案数量、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56.59%和67.85%。


  通过“涉电中心”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彻底扭转涉电案件发案数量长期位居“三电”单位首位的局面,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强化组织协调,完善联动机制


  为进一步健全“涉电中心”的各类联动工作机制,“涉电中心”科学统筹部署,积极协调公安、综治、供电等多个单位,通过部门联席会议、警企共建等多种形式,破除部门壁垒,共享信息资源,排查安全隐患,挖掘防范潜力,提高打击联动效能。2014年至今,组织各类研究协调会议17场次,覆盖人员达1500余人,进一步理顺各区“分中心”的工作机制,有效夯实一线工作基础。


  开展信息研判,动态部署警力


  “涉电中心”在警情分析研判方面狠下功夫,根据全市发案特点,定期发布警情及案件情况分析,及时通报发案情况,为基层打防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撑。至今共印发《全市“三电”警情及案件情况分析》31份,提出针对性研判意见130余条,梳理重大、系列案件30余宗,积极协调公安机关多个打击部门开展联合侦查。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利用研判信息线索,对重大案件开展重点攻坚,加强对团伙性、系列性案件的分析串并。2015年至2016年上半年,“涉电中心”成功破获重特大涉电力设施案件7宗,抓获犯罪嫌疑人58名。


  创新技防试点,提升打防成效


  针对案件暴露的防范弱点,“涉电中心”会同广州供电局,对目前投运的电力系统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依托日趋成熟的“互联网+”、4G通信、卫星定位导航技术,“涉电中心”多次组织工作会议,介绍技术手段在防范、打击涉电违法犯罪行为中的重要作用,强化科技护电意识,推动相关企业加大防范投入。在公安、供电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全市分批次按步骤升级供电网络的技术防范系统,极大程度上解决了偏僻地区及夜间时段重要电力设施案件防范难、发现难、打击难的现实短板,极大地压缩了反应处置时间,进一步掌握案件侦破时机,防范打击效能大幅提升。


  位于南沙区万顷沙F4九涌线与万顷沙F8农场乙线联络电缆,曾于2014、2015年多次被盗。通过升级技术防范设施,至今再未发生被盗案件;2016年4月9日,南沙区横沥F11大元线与横沥F14长沙联络电缆被盗时及时发出警报,为公安机关及时出警处置争取了宝贵的时间。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公安机关成功抓获正在实施盗窃电缆犯罪嫌疑人2名,缴获作案车辆及被盗剪的电缆和盗剪电缆用的工具一批。


  加强回收监管,堵塞销赃渠道


  浓烟滚滚、现场弥漫着焦煳味……2014年1月9日凌晨4时,一名犯罪嫌疑人因偷盗电缆引发电缆火灾,导致17根10千伏电缆烧毁,造成萝岗4000余户居民停电5小时。据介绍,盗窃者一般将偷盗来的电缆拿去废品收购站点当废铜卖,一米电缆只能卖几十元,但供电部门及居民遭受的损失却是巨大的。上述事件导致的经济损失初步估计就达上百万元。


  为切断盗窃电力设施的犯罪链条,堵塞整个犯罪行为的终端销赃渠道,“涉电中心”组织协调综治、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废旧金属收购点(档)及其他犯罪分子易于销赃场所的管理,积极采取举报奖励等措施,提高违法犯罪行为的堵截能力。目前,全市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已经实现100%安装使用“易销赃行业治安动态管控系统”。 2014年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8万人次,检查废品收购站点633家,处罚253家次,缴获非法收购电缆线等物品2.3吨,抓获并处理各类犯罪嫌疑人工120余人,治安罚款189家。日常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加大对废旧金属收购行业的监管和巡查力度,坚决查处未按规定登记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及时发现和查处无证、超范围经营行为,有效堵塞了盗、窝、销赃违法犯罪活动。


  加强社会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涉电中心”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手机短信平台等各种媒介,采取新闻报道、发布通告、群发手机短信、张贴挂图等多种形式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盗窃、破坏电力设备,最高可判死刑。市民如发现有人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时,可立即拨打110或95598进行举报,一经核实,举报人最高可获得20万元奖励,最低奖励500元。近年,“涉电中心”借助“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月的工作契机,采取LED屏幕滚动播放宣传片、在开阔空地布置实体宣传展板、派发宣传单张和小册子、现场解答市民咨询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打击违法犯罪战果、举报电话、奖励办法等。据统计,2014年以来,全市共举办各类活动230余场次,派发宣传资料8万多份,参与群众达80余万人;播放电力设施保护动画宣传片500余次,取得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广州市防范和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中心简介


  为进一步加强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查处工作,切实加强我市电力设施安全保护,严厉打击盗窃电力设施、偷窃电能、外力破坏等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用电秩序,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我市在广州市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框架下,于2012年成立广州市防范和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中心(日常办公地点设在广州供电局)。


  “涉电中心”成立以来,充分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关于电力设施保护和维护供用电秩序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认真部署广州地区供电系统防范和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工作,研究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窃电以及外力破坏违法犯罪工作的有关重要事项,审定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窃电以及外力破坏违法犯罪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和工作计划,建立完善保护电力设施和反窃电保障机制,并对全市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窃电以及外力破坏违法犯罪的规律、特点进行调研,提出指导性的对策,不断总结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窃电及外力破坏违法犯罪工作经验,确保我市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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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供电局

标签:广州公安,供电局,涉电力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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