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气化网讯:6月26日,笔者在东山县下湖村深山林中,看到工作人员顶着烈日,正在将砍伐下的巨尾桉抬到山下进行装车。
据悉,下湖村两村民在供电线路保护区内种植巨尾桉,严重违反电力设施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国网东山县供电公司人员多次上门走访劝说。但由于村民漫天要价,青赔受阻,安全隐患迟迟不能整治。220千伏红莆线下这19.5亩巨尾桉如不及时砍伐,势必造成运行导线队树木放电,引起进岛唯一电源线路跳闸,影响东山全县用电,危及旗滨玻璃公司供电安全,甚至可能引起漳州南部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
东山县电力执法办多方争取,获得县委、县政府和市电力执法办的支持,东山县县委分管领导召集县多个部门领导专题研究220千伏红莆线超高林木危及电力线路安全问题,认为220千伏红莆线#69-#70塔档中种植的19.5亩高杆植物现今树木与线路过近,已严重危及线路安全,决定发文责令两村民砍伐危及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林木。
决定发出后,东山县电力执法办一方面多次会同樟塘镇、县公安局相关领导及下湖村村书记村长等到两村民家中做最后沟通动员工作,另一方面立即到东山县公证处公证送达政府文件给两位村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两村民同意签订《电力线路走廊清障协议》,按补偿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偿,彻底处理该处隐患。
供电公司呼吁:现在树线矛盾日益凸显,影响线路运行安全,也可能危及树下人员人身安全,希望广大林农能够以社会民生大局为重,不要在供电线路下种植高杆植物,共同营造一个爱护电力设施、供电安全可靠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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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东山供电,政企联合,电力设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