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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供电公司成功制止一例威胁电力设施安全的违章建房行为

作者:黄松林  2009-11-20

11月19日上午,福建省长乐供电公司安监部、保卫部、送电部等三部门人员联合行动,及时制止了一起110千伏高压线路走廊下的违章建房行为,规避了村民触电风险,同时有力地保护了电力设施的安全。

近日,该公司送电部巡线人员在对110千伏沙文线进行巡查时,发现该线12—13号塔杆之间的线路走廊下有村民破土建房的迹象,根据今年三月一日颁布实施的《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兴建建筑物和构筑物,该村民私自在高压线路走廊下施工建房已构成违章行为,如不及时制止,不仅危及线路运行安全,同时也对建房村民的人身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巡线人员立即将此事向该公司安监部和保卫部进行了汇报,并对该违章建房事件展开细致调查。经查明,该房主为后团村村民陈某,其建房行为未经任何审批,属于无证搭建行为。

在掌握了充分的调查资料后,18日上午,长乐供电公司安监部组成电力设施保护专项行动小组前往后团村,在当地村委会干部的协助下,对违章建房责任人陈某进行了耐心的安全宣讲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指出了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建造房屋可能带来的多种不良后果。通过多方说服劝导,陈某最终认识到了违章建房的危害,接受了停止建房的建议。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长乐供电公司,制止违章建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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