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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供电公司与公安部门联合处罚窃电行为

作者:程斯年   2009-09-18

9月15日下午,响水县张集乡河沟村村民陈某到张集派出所缴清了治安罚款和补交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1660元,并承认了自己的窃电错误行为。 

9月10日上午,响水县供电公司营销部组织24人对张集乡6个供电台区进行营销业务稽查时,发现河沟村村民陈某私自将电焊机等用电设备采用绕越计量装置的方式进行窃电。营销稽查人员立即对其窃电行为进行了录像,拍照取证,并按照《供电营业规则》的相关规定,当场开具检查单,对陈某的住房实施了停电,要求陈某主动接受窃电处理。可是,陈某对这一处罚表示拒不执行,还当场扬言说:“这点小事也见得着罚款,我随便找找人就能解决了。”

稽查人员再三与其讲道理、论危害,但陈某仍然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张集供电所所长徐会权打电话给张集派出所所长李长荣,请求公安部门协助。李所长知情后十分重视,立即让所指导员聂友富带领民警赶到现场,将陈某带回派出所处理,到了派出所里陈某才认识到窃电的严重性,不得不低头认罪,接受处罚。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响水县供电,罚窃电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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