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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法制:不合格安全工器具必须销毁

作者:胡以传  2009-09-10

最近,江苏省新沂市供电公司在开展排查整治各类违章行为活动中,对所有的安全工器具、施工器具以及登高器具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测试,销毁一批不合格工器具。对此,不少一线职工感到惋惜,然而该公司安全监察人员的态度十分坚决: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必须销毁。笔者对该公司严格工器具管理这一做法十分赞同。

近年来,随着各种电力技改、新建和扩建工程开工建设,确保工程施工人身、设备安全,加大对各类工器具管理十分必要。国家电网公司在《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规定》中载明,安全工器具是保障人身安全最基本的工具,使用管理情况直接关系到职工生命安全,对安全工器具购置、配备、保管、试验、使用、报废等环节加强管理是避免人身事故的主要手段。

同时,凡是经安全监察部门鉴定,确认超过安全使用周期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靴等安全工器具及个人工具回收后,必须统一进行销毁处理,杜绝报废工器具再次流入使用环节,扩大危险源点,降低安全系数。

在这方面,新沂供电公司依据《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规定》以及《绝缘工器具校验规程》,本着认真负责、科学严谨的态度,每年开展两次大规模的工器具检查检验工作。该公司安全监察人员对所有单位的钳子、扳手、竹梯、绝缘手套、绝缘靴、各电压等级验电器及绝缘操作杆等工器具细致的校验,根据校验结果,将不合格工器具集中销毁,及时补充新工具,校验后一并纳入工器具统一管理,对试验合格的工器具张贴检验合格证,以绝对合格的工器具投入到安全生产工作中,有效保证人身、设备的安全。试想,如果这些不合格工器具不能及时销毁,继续使用或者外流,安全性能不能保证不说,还会给企业及社会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事故将难以控制。

因此,笔者希望各级企业都能借鉴新沂供电公司这一做法,不断增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意识,时时监控、事事预控,把好各类工器具使用安全关,坚决把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员工健康平安、企业安全发展。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安全法制,安全工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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