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9年7月20日,鲁甸供电公司电力设施被盗案再为零发生,电力设施防盗周期突破600天。鲁甸县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工作已经从“事后”的应急处理转为“事前”的常态防范管理,长效、常态防范管理保证了供电安全,打造了健康的供电环境。
由于防范涉电犯罪长效机制的建立,鲁甸县实现了2008全年涉电案件零发生,2009年上半年案发率再为零的好数据。据笔者了解,在众多的防范措施中,有三项措施较直接地遏制了案发率和震慑了盗贼。一是案发后重拳出击,破案率逐步上升,2007年上半年达到近乎传奇的一案一破。100%的破案率使窃贼望而生畏。二是每年在全县张贴、发放近万张宣传资料,定期或不定期的在镇、村、社群众聚集场所举办宣传,面对面的宣传建立起了与群众之间密切的信息网络,营造了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三是“堵源截流”切断了销赃源头。2009年,涉电办在鲁甸县范围内与固定废旧物品收购业主和流动废旧物品收购人员签订《禁止收购电力废旧金属责任状》80份,签订率为100%与99%。
一手抓重拳打击震慑,一手抓建立防范长效管理机制,鲁甸县涉电办用有效的防范措施遏制了犯罪,保护了电网,保证了国家财产不受侵犯,守卫了全县电力用户的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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