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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经纬

新疆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工作纪实

作者:李易峰 潘庆国  2008-03-21

<P>电力的出现给人们带来了光明,让黑夜拥有了一份灿烂。可以说,在现代社会中,电力已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P> <P>但有一些不法分子,却把罪恶的黑手伸向了电力设施,屡屡盗窃变压器和电力线路等设施,不仅干扰了电力企业的正常运行,还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2007年,新疆各地共发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486起,给电力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50万元。</P> <P>为了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行为,新疆电力公司、公安厅、工商局、法院、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紧急行动起来,在1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打响了一场光明保卫战。</P> <P align=center><STRONG>一</STRONG></P> <P>2007年8月初,正当新疆喀什市的无业游民热某在家里兴冲冲地数着盗窃变压器变卖得来的金钱时,几名神情严肃的警察敲开了他的门。这一刻,热某意识到自己该为曾经疯狂的盗窃行为付出代价了。这个在两个月内疯狂盗窃14台公用变压器的大盗还没有来得及做完自己的发财梦就落网了。次日,他的同伙也紧跟着落入法网。</P> <P>热某可能自己都没有想到,自从2007年5月31日他和同伙偷窃第一台公用变压器以来,就一发不可收拾,在两个月时间里,连续偷窃了14台公用变压器,给电力部门造成了20余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更恶劣的是严重影响了这一区域群众的正常生活。这一案件是喀什地区有史以来最大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被自治区公安厅列为督办案件。</P> <P>一定要斩断黑手,把这伙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守护这片土地的光明。公安机关和电力部门联手出击,深夜巡查,布点守候,清查废品收购站点,向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行为亮剑。</P> <P>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出猎人的眼睛。8月1日,在喀什市的一个废品收购站点,侦查人员发现了部分被盗的变压器。顺藤摸瓜,侦查人员找到了犯罪嫌疑人热某,这起惊动自治区公安厅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成功告破。</P> <P>其实,热某并不是惟一落入法网的盗窃电力设施的犯罪嫌疑人。2007年,新疆警企联手共同侦破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186起,打掉团伙1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4人,挽回经济损失60万元,有力地打击了涉电犯罪行为。</P> <P align=center><STRONG>二</STRONG></P> <P>新疆地域辽阔,输电线路往往长距离跨越荒漠戈壁等人烟稀少地区,如长达303千米的世界最长的220千伏输电线路就在新疆境内。仅仅靠严防死守来防止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很可能事倍功半。打击犯罪的目的是为了不让人犯罪。在打击的同时,新疆电力设施的保护者们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放到了防患于未然上。打防结合、以防为主、全民参与、综合治理,这一从源头上治理和杜绝涉电犯罪的工作方式闪亮登场,相继在新疆各地推广开来。</P> <P>电力部门行动起来了,对特殊线路区域加强巡视,加装变压器防盗装置,全面增加电力设施安全系数;公安机关行动起来了,清查整顿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堵塞销赃渠道;各级政府行动起来了,把电力设施保护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目标,电力设施保护不再是电力部门的一家之事,成了全社会共同的责任。</P> <P>虽然各地区和各部门采取的方式各有不同,但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为天山南北守护光明。额敏县把“平安电力”纳入“平安额敏”创建活动,实行县、乡、村三级连环责任,建立保护电力设施护线队伍179个,形成“乡包片、村包段、户包杆”的三级网络。新源县电力设施保护从娃娃抓起,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在校园里开展保护电力设施重要意义的宣传,让学生成为保护电力设施的宣传员和监督员,带动全家加入到保护电力设施的队伍中。和硕县针对辖区发生变压器被盗案件,把乡村变压器安装防盗锁作为年终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凡不达标的乡党委和政府均不得参加评先。2007年末,和硕县变压器防盗锁安装率达到100%,基本杜绝了变压器被盗案件。阿克苏地委和护电办公室联合开展“保护电力设施、你我共同的责任”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派出100多名义务宣传员,在全地区各县市巡回宣讲,让保护电力设施宣传进入了千家万户。</P> <P>良好的外部环境,有效在遏制了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案件的发生,2007年新疆电力设施盗窃破坏发案率由逐年增长高发降至基本持平,电力企业的涉电发案率同比下降21%。</P> <P align=center><STRONG>三</STRONG></P> <P>2007年3月,新疆岳普湖县发生一起全县停电的重大事故。经过电力部门排查,发现引发这次大面积停电事故的竟然是一个11岁小孩。他偷走了110千伏线路拉线上的U型环,造成倒杆。这仅仅是众多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中的一起。2007年,新疆共发生外力破坏电力设施案件486起,直接经济损失450万元。</P> <P>电力设施遭受破坏的情况引起了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2007年6月10日,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作出重要指示:“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是非常重要的。现代社会中,电的正常供应事关重大,应拿出意见,必要时应由人大立法。”</P> <P>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提到了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开创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电力设施保护的新局面。</P> <P>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高度关注下,2007年7月,一场声势浩大地清理整治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暨严厉打击破坏、盗窃、非法收购电力、电信等各类生命工程设施设备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在天山南北全面展开了。自治区综治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工商管理局、经贸委、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局、新疆电力公司、通信局、铁路局等12家部门联合起来,共同向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行为重拳出击。公安和检察机关加大了此类案件侦破力度,依法快捕快诉。工商部门对在电力等重要企业3000米禁设区内设置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取缔和限期迁出。昌吉州公安、工商和电力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与辖区101家废品收购站负责人签定了《保护电力设施联防协议》。哈密市政府针对辖区废品收购站点多、分散疏于管理等问题,专门在城乡开发区规划900亩地作为废旧金属收购市场经营区域场所,实行集中管理,规范收购市场。2007年,全疆共排查废旧物品收购站点2324家,取缔了56家违规收购电力设备的废品收购站点,停业整顿61家,从源头上堵塞了犯罪分子的销赃渠道。</P> <P>2008年2月2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了电力设施保护办法审查会议,决定正式启动自治区护电立法程序。3月1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经贸委联合召开第二次电力设施保护办法审查会议,护电立法工作稳步推进。3月11日,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下发《吐鲁番地区电力设施保护办法》,这是吐鲁番地区首部由地方政府出台的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指导性文件。新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终于迎来了新的历史一页。</P> <P>路漫漫兮其修远。今年,自治区又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目标锁定在更高的标准上:确保110千伏以上输电线路不发生倒杆、倒塔和严重盗窃破坏电力设施造成大面积停电和电网解列事故及案件;全疆各地区电力设施被盗案件和窃电案件发案得到遏制,发案下降15%,破案率较上年有所提高。</P>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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