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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几点体会

作者:李伯文  2006-06-06

电力设施是电力系统所有设备的总称,是电能从电厂源源不断输送给用户的必由之路,所以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是关系到电力企业效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本人从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多年,值此谈谈几点体会。

一、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1、宣传教育力度不够,且缺乏经常性和针对性。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沿线群众,特别是偏僻乡村,尚不知道有《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更不知道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是违法犯罪行为。电力设施保护还未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和形成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风气。

2、个别不法分子法制观念淡薄,出于利益的驱动,视电力设施为自己的“摇钱树”,致使近年来盗窃电力设施的案件有增无减。

3、极个别地方政府及部门缺乏电力法规常识,滥用职权,乱批土地,致使电力线路下盖房植树等问题突出,出现“你管你的电我批我的地”的错误思想,使到部门与部门之间管理工作造成互相扯皮的局面。

4、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一些村民无视《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在高压线下违章建房堆物等现象愈来愈严重,直接威胁到电力设施的安全。

5、一些电力项目规划建设同地方规划出现脱节的现象,使一些刚投入使用的线路等设施的保护就难以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甚至反对。造成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难度增大。

6、护线组织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责任制不落实,难以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安全防范网络。

二、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1、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对保护电力设施重要性的认识

要做好这项工作,供电企业必须把宣传教育作为保护电力设施的根本措施来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地宣传《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宣传教育中,供电企业要根据当地实际,在输电线路经过的村庄以及案件多发地区大张旗鼓地宣传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危害性和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意义,从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同时,也要善于与各级政府、公安、司法、新闻等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以取得他们的支持理解。去年,三水电力局针对几年来存在的问题,在线路沿线易发案的村镇和城乡结合部,采取了多种形式,不失时机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先后向群众派发《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小册子共14368份,传单47893张,张贴标语75439条,出动宣传车54台次,受教育者达13万人次。其次我局还对所辖区内110kV以上输电设施悬挂标志牌,经过实践,沿线的破坏盗窃案件大大减少。通过以上的宣传活动,人民群众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家喻户晓,形成了共识。

2、加强领导,狠抓电力设施保护责任制的落实

供电企业要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建立电力设施保护的各级领导组织,明确各自职责,分清任务,积极开展工作,做到主管领导亲自抓,具体工作专人抓,层层有人管。另外,还应坚持奖惩制度的奖惩兑现,特别是对检举揭发制止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特殊奖励,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自觉的用法律武器同一切破坏电力设施的不法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

3、依法治理,从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供电企业在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专项斗争中,要紧密依靠各级政府,和工、检、法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深入地发动群众寻找线索,尽快侦破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同时供电企业保卫部门要协同生产企业对重点线路和易遭破坏的线路安排专人负责巡视,尤其是要增加夜间巡线的次数,缩短巡视周期。当发现电力设施遭破坏时尽快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并协助公安机关及早破案。其次对在输电线路下建房、植树,变压器下堆物等严重危害电力线路安全的行为,供电企业要请公安机关派人配合,采取联合行政执法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方法解决问题。

4、电力项目的规划建设应纳入地方的总体规划进行考虑,尽可能减少重复建设的情况

在三水局从事线路规划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多年的经验中。本人认为电力项目的建设应遵循相关的报建、审批程序,杜绝地方规划同电网规划脱节的现象。只有这样才能杜绝电力设施的安全缺陷。

5、加大科技投入,注重技术防范措施

电力设施点多线长维护难度大,仅靠人防难以奏效。为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抓出成效,供电企业应对10kV及以上线路铁塔全部进行点焊,变压器加装防盗螺母的基础上还必须在技改上下功夫加大科技投入,深入研究线路防盗窃系统特别是线路规划建设要把防窃工作纳入计划,组织专家研究可行性方案,把人防技防有机结合起来,确保线路畅通安全可靠。

保护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又复杂的重要工作,只有供电企业高度重视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采取打击与防范并举的工作方针才能有效地制止和减少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行为,更好地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电力设施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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