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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鞍钢:对电力体制改革提出八点建议
经济学家胡鞍钢对电力体制改革提出了八点建议,分别是:
第一,由国家综合部门例如(计委、国务院体改办)负责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和实施步骤,必要时成立国家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改变由行业主管部门(如国家电力局)和国家电力公司提出改革方案和做法。改革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应广泛听取、吸收消费者和大用户(耗电大户城市等)、独立发电厂及专家的意见,同时也要允许国家电力公司表达意见。改革方案应确定和公布改革的时间表,以便社会广泛监督。
第二,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应打破国家电力公司独立垄断电力市场的格局,建立公平竞争、公正竞争、公开竞争的统一市场格局。
第三,除电网实行全国或区域性独家经营或管制性经营,应放开发电市场、供电市场和销电市场,允许其他行业的投资者进入该市场打破"条条"专政;允许其他地区的投资者进入各地区市场,打破"块块专政;允许外国直接投资者进入国内电力市场,打破国内市场保护主义,鼓励外国投资者收购、兼并发电厂,取消外国投资者对电力生产投资的各类市场限制,包括投资比例的限制。
第四,改革后的国家电力公司尽快上市,公开出售国有股,置换社保基金,将8000亿元国有资产盘活,使国有资产比重从目前的几乎100%降至50%以下,这样就可以置换出3000亿-4000亿国有资产收入,用于支付老职工的退休保险金。国家通过控制电网(仅占电力系统总资产的10%)来控制该行业。
第五,坚决关闭一批规模小、高煤耗、高污染的小火力电和老机组。目前全国已有超期服役的老火电机组2000万kw以上,应属关闭淘汰之列;全国装机容量不足5万kw的机组有3369台,装机总容量为3454万kw,平均每台机组只有1.29万kw,应强制性予以关闭;应停建在建火电项目(1999年有8项重点项目);不再批准高污染的火电建设项目;对现有火电厂征收环境污染税;大力发展水电项目,优先发展天然气的电力生产项目。改革现行的水电和火电增值税征税办法,用税收手段鼓励水电替代火电。
第六,电价改革方向由基于不同成本定价的多轨制转向基于市场供求关系的单轨制。目前中国电价是世界上最混乱的电价关系,同网不同价,同质不同价。有4种上网价:国家指令性目录电价,还本付息电价,固定资本利润率电价,小火电、小水电电价;多种用户电价;目前高成本高电价市场份额高,仅北京地区共有200多种电价,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像中国的电力市场搞五花八门的电价。这是过度的行政干预,扭曲了市场价格体系,应逐步取消,国家不再干预电价,鼓励各发电厂电价竞争上网;所有电价(包括供电价、售电价)实行信息披露制度,一律上网定期公布,必要时召开电价格听证会。鼓励发电厂与用电大户直接供电或联营建立供电用合约。
第七,建立全国统一电网交易市场,设立独立电力交易管制机构。电力交易市场可分为现货即时市场、短期合同市场、长期合约期货市场(包括发电厂和大用户之间的联营),通过调度中心和结算中心建立双边供求关系,以合同方式进行长、短期和即时交易。先由发电领域建立电力交易市场,竞价上网;然后由供电领域建立电力交易市场,竞价购电。
第八,转变政府职能,重新界定政府职责。这包括制定国家长期能源政策和环保政策,使能源发展与环境保护一体化;制定电力行业长期发展规划;建立市场竞争规则,设计市场结构(如分离电厂与电网、配电网与输电网、电力公司与电力市场等),防止市场垄断和不公平竞争;提高政府管制的透明度;支持电力发展和环保的R&D重大项目;对电力交易业务管制等。(新华社2002年4月16日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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