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乡(镇)供电所所长队伍监督管理工作的思考

李福星 河南省光山县电业局

一、乡(镇)供电所所长队伍监督管理工作的现状和问题

电力使用的广泛性和不可缺性,决定了供电企业是一种具有社会公用事业性质的行业。县级供电企业点多、线长、面广,对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难度较大。光山县所辖25个乡(镇),在每一个乡(镇)都设立了一个供电所,属县电业局派出机构。

乡(镇)供电所所长一般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接触面广,是县级供电企业建设发展的骨干和中坚力量,其行为的好坏对整个企业干部队伍建设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近年来,县级供电企业在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上采取了不少措施,取得了良好成绩。但是,在对乡(镇)供电所所长的监督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加强和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因管理范围大,企业党委、纪委远离各供电所,使监督往往难以做到经常性和有效性,难以及时进行事前和事中监督,常常是发生了问题才去监督;各乡(镇)供电所所长均"一岗双责",既是行政领导,同时又担任党支部书记工作,有的民主意识差,特权意识浓厚,使党内监督不能很好地开展起来;有的违反民主、科学的决策程序,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造成决策失误,导致企业财产受到损失和造成浪费;有的工作失职,疏于管理,造成经营管理混乱;有的在经营管理中急功近利,甚至弄虚作假,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政绩;有的对所卑的党员和职工的监督满不在乎,麻木不仁;有的给监督者"穿小鞋",冷了监督者的心,阻塞了言路;有的长期不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思想长期不与组织见面,害怕别人"揭短",久而久之,就把自己摆在组织和职工之上,以致于放任自流,我行我素;有的不顾企业和职工的利益,私设"小金库",利用权力挥霍公款,请客送礼;有的利用离任前交接工作的"时间差",以种种借口突击花钱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企业对所长管理偏松,监督不力,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

二、加强对供电所所长队伍监督管理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坚持所长公开竞聘制度。在选拔任用供电所所长的工作中,既要德才兼备,又不求全责备;既要坚持渗火标准,又要不拘一格;既要看素质,又要看实绩。要增强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防止和避免在选拔工作中"有人说话"。供电所所长的竞聘工作,可以通过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竞聘演讲、民主测评、确定人选、组织考核、党委讨论、进行公示和聘任等一系列程序。这样,不仅增强了职工的监督意识,也有利于避免产生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

--坚持党内监督制度。要加强对供电所所长(支部书记)实施党内监督,应主要抓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开好民主生活会。如果党内不发扬民主,党员就没有进行监督的必要途径。离开民主谈监督,无异于缘木求鱼。要开好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委、纪委要派人参加并予以指导,使支部成员从思想上重视、内容上充实、形式上完善、效果上实在。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党委要加强对各供电所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党支部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确保重大问题要集体研究决定,不能一个人说了算。三是进行分工负责制。供电所党支部班子内部要进行合理的分工,依法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防止权力集中。四是切实抓好制度建设。建立一整套严密的制度是党的建设的根本要求,是实施监督的依据和保障,没有制度就无从监督。

--坚持所务公开制度。推行所务公开制度,核心是加强监督。所务公开要从全所职工普遍关心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人手,对职工反映强列的问题,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腐败的环节以及全所发展的重大问题都应当公开。其中,重点是财务公开。供电所主要应公开的内容是:局下拨的专项经费数额及使用情况;第三产业收支情况;职工工资考核及发放情况;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开支使用情况;供电所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以及建设情况;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在所务公开过程中,要做到公开的内容客观、真实,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经常性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对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都要认真听取职工的意见。对职工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对职工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坚持财务监督制度。为了全面加强对乡(镇)供电所的财务监控,力求从机制上防止乱收乱支和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一是实行会计委派制度。对派往各供电所的会计,由县局(公司)任命,其人事、工资等归口县局(公司),只对县局(公司)负责,建立供电所长和财务会计相互监督,同时对县局(公司)负责的机制,以便更好地实施监督。二是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对供电所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企业统一管理;对供电所的开支,要经过请示、批准、核销等环节监督,杜绝开支的随意性和各种漏洞。三是实行票据管理制度。对所有票据要按发票和收款收据分类,由县局(公司)统一购买、统一监制、统一编号。对收款收据,要坚持"凭证领票,限量发放,验旧领新,票款同行"的管理办法发放,对不按规定验票交款的,要进行重点检查,杜绝私设"小金库"。四是实行财务公开制度。乡(镇)供电所的财务明细帐目每月进行张榜公开,以利于职工监督。五是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在教育财务工作人员坚持、遵守《会计法》等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的同时,企业要加强对乡(镇)供电所在经营管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制定相关的制度予以解决和规范,堵塞漏洞。

--坚持审计监督制度。审计监督分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是新形势下加强干部监督的有力措施。对供电所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以供电所财务收支为基础,通过对供电所长任期内的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作出经营决策情况、执行国家财经纪律情况和企业财务制度以及个人遵守廉政纪律情况等方面的审查考核,在一定程度上判断被审计的供电所长是否具有从事供电经营管理工作所必须的政治素质和决策水平,正确评价他是否正确履行其经济职责;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财经法纪和企业的财经制度。审计监督既为企业选拔任用干部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也因此成为干部监督的一个重要环节。坚持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还有助于将供电所长权力的行使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防止失职、越权以及滥用权力,促使他们自觉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学会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领导供电经营管理工作。离任审计工作,是对调离工作岗位供电所长几年,甚至更长时间经营管理工作的全面审查考核。针对企业对干部调整的阶段性和批量性与干部离任审计工作人手少,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紧的矛盾,要采取变突击抓为超前抓,只要抓好供电所长任期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落实,到其离任时,只要把其在任期内每年度审计档案资料加以综合,再对当年情况进行审计,很快就能产生出质量比较可靠的离任审计报告。

--坚持招投标管理制度。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企业对各乡(镇)供电所的基础建设投资力度加大,建设工程项目逐渐增多。工程建设既是职工关注的热点,又是案件的多发环节。为此,企业应设立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统一对乡(镇)供电所建设工程项目纳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承发包管理,严格把好公开招标、资质审查、标底管理、公开评标四个关口,有效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降低投资,防止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建设过程中的种种黑幕交易,杜绝"豆腐渣"工程。对各供电所大额物资购销活动,也要实行招投标管理制度,防止权钱交易和腐败。

企业内的各级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都应该成为江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的忠实实践者。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监督,就是防止领导干部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促使企业领导干部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带领职工争创一流供电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