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规范化管理的关键

傅基仁 曹昌杰 山东牟平电力集团公司

供电所要达到规范化管理标准,除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以外,工作重点应放在夯实根基、狠抓落实上,要严把四个关口。

一、岗位设置合理,人员编制适中

近年来供电所一系列的体制变革和管理模式的更新当中,我们始终结合牟平局的工作实际,进行不断的探索和创新。特别是在供电所的岗位设置和机构改革中,我们曾多次变更,最终依据上级的有关编制要求,确定供电所编制如下:

一是供电所岗位设置。供电所的岗位实施方案是两站合一。主要岗位有所长、财务核算员、安全员、设备技术专责、农电工管理专责、线损专责、业扩报装专责、营业计量专责、统计及档案资料管理专责、变电专责、变电运行工等。供电所为正股级单位,变电专责由变电站站长担任。该岗位的设置基本涵盖了供电所所有的业务,由于岗位多于在岗人员,有的单位是一人兼顾两个以上的岗位,经过近两年的运行,此方案是可行的。

二是供电所人员编制。供电所人员由局内正式职工及雇佣人员两部分组成。供电所的局内正式职工主要岗位有所长及专责人等,一般定员为7~10人;供电所雇佣人员的主要岗位有驾驶员、炊事员、核算员、微机员、资料员等,一般为9~10人;各电工组按每400客户一名农电工计算,我区共168000户,共配备农电工443名。

以上人员的岗位编制,基本满足了农村"四到户"服务的最低标准要求。

三是供电所人员和农电工的报酬规定。供电所在册正式职工工资奖金同局内职工一样,供电所雇佣人员工资年薪平均为6000元左右,电工组农电工工资年薪平均为6000~6500元。其中农电工生活补助费每天为0.5元,月基础工资为300元,另加考核工资150元。以上标准与局内正式职工虽有一定差距,但与农村村民及社会普通职工平均收入相比略有提高。

二、工作范围清晰,配套措施得当

乡(镇)供电所是电业部门的最基层供电机构,上对地方政府,下对村民百姓,工作面面俱到,关系错综复杂,结合牟平局的工作实际,基层供电所的工作范围主要涵盖如下几部分:

在行政管理方面:负责本所和本乡镇电力客户贯彻执行电力行业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切实搞好农村电费电价管理;负责做好所辖供电区内安全用电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用电检查和宣传教育,维护农村供用电秩序;负责电工组人员的管理,包括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工作考核和报酬,劳保福利的发放。督促电工组按电力销售、抄表、收费、服务"四到户"原则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负责所辖区内配电网的线损管理,做好节约用电宣传工作,搞好营业普查,严厉查处和打击偷窃电行为;负责开拓农电市场,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搞好农村用电优质服务活动。

在业务建设方面:负责供电所营业区域内低压用户的新装、增容、变更和临时用电等业务;负责高压用户的新装、增容等业务的受理,转呈局有关部门审批;负责所辖供电区内低压电网整体规划和工程施工,提供设计依据;工程竣工后,提出申请,报请局验收小组验收,并负责整理用电村低压整改技术档案;负责35千伏变电站的运行和所辖供电区配电网的运行管理、检修和维护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电力计量管理和电力营销、更换所辖供电区内用户电能表安装、校验等工作;负责巡视检查所辖区内上级电网过境线的巡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汇报,并按联杆计酬责任制进行考核;完成局下达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制度标准规范,规矩自成方圆

一是建立《供电所职责、工作标准》。该职责工作标准涵盖了供电所的所有工作内容,既有工作要求与工作方法,又有工作标准与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当月奖励的效益工资挂钩,用规范化的工作标准保证新体制的健康运行,真正使工作人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出台了《供电所规范化服务标准》。为加强供电所行风建设,提高供电所服务水平,明确供电所规范服务内容,我们制定了《供电所规范化服务标准》。该标准共十条三十款,主要内容有:建设文明整洁的工作场所,倡导文明礼貌的服务行为的要求;加强电费管理,严格执行电价政策及有关规章制度和公开办事程序;,建立事故抢修制度,推行供电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加强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的有关方法;开展便民服务,提高优质服务水平等有关内容。此项标准的出台有效地规范了供电所窗口建设的工作内容及标准,上至所长,下至农电工,该干什么,怎么干,一目了然。

三是逐步完善各专业口的工作标准和制度。为进一步夯实供电所的基础建设,我们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完善了24项工作制度,使各专业口步入了正规化管理轨道。

四、考核方法细致,严格管理队伍

为了使供电所工作步入正规化管理,我们除严格考核供电所日常工作以外,将工作重点放在农电工的培训和管理之上,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供电所的考核方式及方法: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分值同经济挂钩,每扣1分罚款100元,罚款主要用于对先进的奖励;考评分与所领导升迁直接挂钩,凡连续两年考核为最后一名者,将免去所长职务。

供电所的考核内容及奖罚标准:在经济指标方面,未完成任务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先进供电所的评比资格;在指标考核方面,管辖范围内发生人身设备事故者,也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先进供电所的评比资格;在行风建设方面,经过人大测评和双文明测评,名次第一为满分,每降一个名次扣2分,未评上双文明单位,取消先进供电所的评比资格;在采信投诉方面,经调查情况属实者,发生一次扣1分,反映到供电所不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而

导致上访者扣1分,造成不良影响者扣3分;在内外部团结方面,要求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积极开展民主监督和批评与自我批评,否则发生一起影响团结的人和事,扣5分;在行政管理方面,要求按一流供电所的标准管理所辖单位,凡发现值班不到位,未挂牌上岗,卫生不合格,擅离职守等情况一次扣2分,违反群众纪律,吃拿卡要的,发现一次扣5分,并按《行风处罚暂行规定》处理。此规定奖惩分明,具有可操作性,执行两年来,受到基层单位的充分肯定。

电工组及农电工的管理方式:供电所的工作要步入正规化管理轨道,其管理工作侧重点应放在电工组和农电工身上,要不断提高农电工的综合素质,加强农电工的队伍建设。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在规章制度建设方面注重事先防范,将可能出现的问题,均用规定和制度的方式确定下来,使电工组和农电工有章可循。

二是在农电工的自身建设方面要采取行之有效、农电工们喜闻乐见、且奖惩分明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农电工的综合素质,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首先,加强对农电工的培训工作。为不断提高农电工的综合素质,局里开展的"三个一",即日练一百字,周学一小时,月写一篇文活动,农电工照样参加;为提高农电工的业务水平,我们与市局培训中心联合办班,分期分批对农电工进行业务轮训。授课内容除业务知识外,还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党纪法规、职业道德等,通过培训,农电工综合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其次,举办电力中专培训班,时间2年,聘请区农广校老师授课,全体农电工参加,2001年底如期结业,农电工知识得到了更新,素质明显提高。

三是在经营行政管理方面要发挥镇政府、村委和协电员三者工作积极性,以弥补农电工少、工作量大的不足。针对农村客户分散,安全用电管理难度大的特点,我局在统一管理农村安全用电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乡(镇)、村委和协电员积极性,共同管理好农村安全用电问题。

四是在后勤保障方面坚持当好供电所的后勤部长,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为他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如对电工组基础设施建设,我们同当地村委会协商,全部解决电工组的办公场所;电工组及农电工的办公用品,我们一律按正式职工标准进行了配发;为保证工作人员用餐,我们为每个电工组新建了食堂;为防止到客户乱要东西,我们落实节日福利,统一采购,统一分发;为保障通讯畅通,我们给每个农电工配发了BP机;为保证"四到户"服务随时到位,我们给农电工增发了油料补助费,每人每月50元。如此良好周到的后勤服务,极大地激发了农电工的工作热情。

五是在政治待遇方面坚持一视同仁,规定农电工同正式职工一样,一同参加先进评比,同样披红戴花,福利保险方面,局里均按正式职工标准进行办理。

六是在素质置换方面,对农电工实行了末位淘汰制的管理方法。凡工作不积极,工作作风不扎实,群众反映较大,不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者,年底经所在单位群众评议不合格者,实行百分之五的淘汰,使农电工工作有了明显改观。对于被减员的名额,我们主要实行两种补员措施,一是从主业下岗职工中进行补充,二是从大中专毕业生中补充,近两年来,我们共减员末位农电工40名,补充大中专毕业生45人,人员素质进行有效置换,收到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