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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电力体制改革

 

一、电力工业概况

新西兰电力供应充裕,人均拥有装机2.16千瓦。在现有发电设备中,95%~96%属国有的新西兰电力公司所有,装机容量730万千瓦:4%~5%为小火电,属地方供电公司所有,装机容量为30万千瓦。新西兰的发电设备构成中,67%为水电,7%为地热,26%为火电,是一个以水电为主的电源结构。近年来,新西兰的电力装机增长缓慢,年发电量处于徘徊状态。1992年,新西兰人均拥有发电量8598千瓦时,电力主要用户是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占用电量的35%。家庭每户年平均用电量在7500千瓦时以上。

新西兰的电力工业改革前,发电和输电由国家经营和管理。配电由地方电力管理委员会和市政电力局负责。供电局有法定的营业范围,没有引入竞争机制。

二、改革的起因

新西兰的电力管理体制改革是从1987年开始的。在此之前,政府直接管理和经营企业,经济运行不灵活。在政府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政府的过多干预,出现了三个主要问题:一是很高的失业率;二是很高的企业负债率;三是很高的通货膨胀率。为解决这些问题,政府从宏观的角度对经济部门进行体制改革。主要是政企分开,商业化和公司化,减少政府的干预,鼓励竞争,提高经济效益。电力工业的改革,一方面强调引入竞争机制,提供商业机理政策,另一方面是对垄断企业(新西兰电力公司)给予法律、法规的约束,要求对用户透明。改革的目标是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包括社会效益和企业效益,同时给电力用户以最大的自由选择和最好的服务。

三、改革的步骤

新西兰的电力体制改革是从配电到发电逐步推开,即配电公司的竞争-电力市场-发电竞争上网。据此,新西兰电力体制改革可分为五个步骤:

(1)政企分开,把政府机构改变成公司化企业;

(2)加强立法,修改或制订有关电力法律和法规;

(3)配电企业化,实行竞争供电;

(4)输电独立,将输电公司从新西兰电力公司分离出来,独立经营:

(5)建立电力批发市场。

按照这个步骤,1987年新西兰工党政府撤销电力部,将其所属的发电、输电国有企业商业化和公司化,成立了新西兰电力公司和输电公司,输电公司拥有并负责电网运行,改革初期是作为新西兰电力公司的子公司。

四、发电端的改革

新西兰电力公司成为经营实体后,政府规定国有资产50%作为资本金,50%作为政府贷款,三年内归还政府。在改革方面,新西兰电力公司准备采取以下措施:

(1)发电与输电分离,发电和输电各自筹措资金;

(2)在电力零售方面要建立电力市场,打破供电专营区,开展竞争:

(3)解决发电公司一统天下的局面,推行合同购电;

(4)发电公司允许投资者办电,但只能经营管理15年回收资本和盈利:

(5)提高新西兰电力公司的国际信誉,让国际金融界参与新西兰的电力投资和承担风险。

五、输电端的改革

输电公司管理着13000千米的输电线路、186座户外变电站和1个调度中心。输电公司由国家控制,不参与竞争,但要独立核算。国家要从输电公司抽回原来的投资,不再提供投资。今后,电网发展所需资金来源由企业利润、用户出资、银行贷款提供。输电公司的任务包括:一是输电可靠;二是输电安全:三是费用控制;四是保证投资者的回报。

六、配电端的改革

新西兰有41个供电公司,一直由地方经营管理。在改革中主要解决所有权问题和引入竞争机制。配电部门在1993年进行公司化改组后,资产的经营方式共有四种:

(1)有十个大的供电公司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每股1新元,上市溢价发行每股1.7新元,全部由股民拥有;

(2)合作社形式,由用户持有股权,不准上市买卖;

(3)由信托公司代表用户的利益,全权经营供电公司;

(4)归市政府所有。

1992年新西兰制定电力法案,取消了供电专营区的限制。改革后的供电公司可以向任何地区的用户供电,用户可以自由选择供电公司。分两个步骤:第一步从1993年4月1日起,凡用电量小于50万千瓦时的用户可以自由买卖电;第二步从1994年4月1日起,用电量大于50万千瓦时的也可以自由买卖电,用户可以向供电公司买电,也可以直接从发电厂买电。

为保证公平竞争,供电公司要将配电成本和销售成本分开,配电网络对供电者和用户开放,任何供电者要通过供电公司配电网络供电,要向供电公司缴纳过网费。

新西兰在供电领域首先引入竞争机制,除了提高供电领域的经济效益外,还想通过竞争兼并,减少供电公司的数量,在5年内将41个供电公司减少为12个或10个。

七、建立电力市场

新西兰发电与输电分离,配电端公司化以后,就形成了电力市场。目前电力市场由电力市场公司经营。电力市场公司向发电公司买电,然后趸售给供电公司。电力市场的电价和合同内容公开透明。售电分两类,一类是合同购电,一类是按边际成本价格临时购电。电力市场的形成和配电领域引入竞争机制后,电力供应中的交叉补贴随之取消。不能再依靠提高电价和提高供电量来提高供电公司的效率和盈利水平,必须靠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来实现,这给供电公司带来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八、改革的效果

新西兰电力工业由于实行了政企分开,发、输、配电分开,商业化运行和公司化改组,目前已取得明显效益,主要表现在:

(1)单位平均趸售电价降低14%;

(2)单位平均运行成本(不包括折旧)下降29%;

(3)单位平均消耗下降24%;

(4)水电站设备可用率由87%提高到93%,火电厂设备可用率由73%提高到

(5)资本金回报率由8.6%上升到13.1%;

(6)电力职工由6000多人下降到3000多人,电力工业劳动生产率提高一倍多;

(7)利税增加。

新西兰电力管理体制改革仍在进行,尚未完成,但已取得显著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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