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服务宗旨 坚持会员办会

江苏省电力行业协会

 

行协成立第一年,我们着力于基础工作。今后的工作,除了我们坚持宗旨搞好服务以外,我们感到:

一是行协要得到培育和发展,一定要坚持会员办会的道路。

二是行协要遵照服务宗旨,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基本职责,职能到位问题已越来越显得迫切。1999年国家经贸委颁发的《加快培育和发展工商领域协会的若干意见》,明确了行协服务、自律、协调、监督三大类17项职能。现在全国有十多个省、市经贸委都据此正式下文给电力行协授权和委托工作。事实证明,这样明确授权可便于行协在目前阶段有效开展工作。我们希望中电联能将全国各省(市)经贸委委托电力行协履行职能的文件汇编成册供各省参考。

三是行协要在改革中得到发展。在电力体制改革中,国务院在5号文件中对中电联专门列了一条。在2003年将要实施的网省电力体制改革中,希望中电联和有关部门协调,能将省电力行协的定位与职能等纳入改革的总体方案中一并加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