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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国家作出用三年时间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村电力管理体制,实现城乡用电同价的决定后;我们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抓住机遇,积极行动,全面深入地开展"两改一同价"工作,取得了良好进展,目前已经基本完成了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任务。按照这次会议安排,现将我省"两改一同价"的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我省农网建设与改造的基本情况
经国家计委批准,我省决定从1998年开始,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投资123.5亿元进行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主要用于全省76个县(县级市、地级市郊)农村电网的建设与改造。国家累计下达投资计划123.5亿元。在国家有关部门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从1998年11月国家计委下达投资计划到今年7月底,累计完成投资120.9亿元,为国家下达我省投资计划的97.90%。累计完成新建改造35千伏以上变电站430多座,变电容量600万千伏安,线路2700多公里;10千伏及以下线路33万多公里,新增和更换高耗能配电变压器10万台。全省2000年农网改造(第二批)竣工县(市、市郊)10千伏及以下改造任务已于2001年3月底完成,全省已经累计完成76个县(市、区)、35578个行政村和1851个乡镇所在地配电网络的改造任务。
江苏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工程实施以来,在减轻农民负担、繁荣农村经济、拉动经济增长、开拓电力市场上取得了"两个下降、两个促进和三个提高"的良好成效。"两个下降":一是农网线损明显下降。经改造的低压电网线损率由过去25%以上降到12%
左右;二是农村电价大幅度下降。经过电价清理整顿、实行"一县一价"和居民生活用电同价等工作,农村用电价格由过去平均每千瓦时0.825元降到0.686元,其中农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由过去平均每千瓦时0.72元降到0.52元,仅此一项每年可减轻农民电费负担约15亿元。"两个促进":一是促进了农村市场的开拓,提高了家用电器的普及率;二是促进了机械、电子、建材等制造行业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实施农网改造工程后,工程器材实现销售额约85亿元,达到了扩大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目的。"三个提高":一是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得到巩固提高。农网改造后,农村供电网架得到加强,供电可靠性、供电质量得到提高,增强了农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二是供电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供用电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农村用电实现了"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三是农村用电量明显提高。2000年全省县及县以下用电量完成531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5.5%,其中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完成74.42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21.73%。
二、我省在实施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主要作法
(一)坚持依靠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强有力支持
我省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面广量大,机遇难得,任务繁重。对此,从省政府、省各有关部门到各级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都高度重视。省政府多次召开全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会议,对各阶段工作进行部署。省、市、县各级政府均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农网建设改造中出现的问题,每年都将实施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列入政府年度要办的实事内容。省计划委员会、省物价局、省农业银行等部门在计划编制与上报、价格测算、银行信贷等方面;均给予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大力支持。为了抓好工程的实施,省电力公司成立了行政一把手为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的工程领导小组,将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工程列入公司的重要议事和工作日程,分管领导全力组织实施,市、县供电局成立了项目管理、技术管理、物资管理、工程监督、审计监察五个工作小组,实行了工程项目责任制。为了确保工程按期完成,省、市、县、乡层层签定了责任状,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在完成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责任,形成了村保乡、乡保县、县保市、市保省的逐级责任保证体系,有效地推进了工程的进度。
(二)坚持社会效益和企业效益的统一,不断深化对"两改一同价"重要意义的认识
在农网建设改造工作中,全省电力部门各级领导始终坚持社会效益和企业效益的统一,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县及县以下用电量占全省用电量的55%
左右、乡及乡以下用电量占全省用电量30%的实际,充分认识加快农网建设改造既是电力企业开拓电力市场、促进经济效益提高的需要,更是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获得良好社会效益的重要举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完成"两改一同价"工作的部署上来,在工作中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企业效益的关系,在项目编制上坚持全省区域共同发展的原则,既加强对苏南经济发达地区电网改造力度,又注重对苏北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投入,做到科学计划,苏南苏北统筹安排,努力适应经济发展对电网的要求。
与此同时,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各级政府和电力部门对农网改造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贯彻落实和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会议等形式反复宣传农网改造的重大意义、目标和政策,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和工程建设人员的积极性,全省近10万名电业职工和农电工加班加点,放弃休息,奋战在田间地头,村村户户,确保了工程顺利进展。
(三)坚持主动及时地抓好计划管理,确保工程迅速启动、稳步推进
1998年6月底,国家作出农网改造工程的决定后,省政府明确由省电力公司作为全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的项目法人,根据国家的要求和我省各地电网发展实际,我们立即组织人力物力进行调研论证。一是尽快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我们按照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实用可靠和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四条原则,与省计委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精心测算,加紧编制完成了我省三年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很快获得国家计委的批准。二是组织制定还本付息电价与同价方案。在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同时,我们主动与省物价部门对农网改造工程的还本付息电价进行了仔细的测算,制定了同价方案。经国家计委批准,将农网(包括城网)改造还本付息电价逐步纳入了(城市)综合电价。通过努力,我省城市综合电价已于1999年7月1日正式实施,初步理顺了电价,建立了相对合理的电价机制,从而使全省三年农网改造资金的筹措、还贷等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三是狠抓年度计划执行。根据国家下达我省的农村电网年度投资计划,省计经委和省电力公司及时编制下达了全省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项目计划。在项目下达和实施中,我们严格按照批准规模进行管理。10千伏及以下工程根据各单位上报计划,经省电力公司平衡后安排到县,县供电局分解到乡、村。市供电局负责审核10千伏及以下行政村配电网改造工程量及概算,报省公司审定同意后下拨改造资金。对于35千伏及以上项目,由市、县供电局根据当地电网发展规划编制项目计划任务书,项目由省批准后列入农网改造计划。在执行计划上,我们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省批复项目计划的投资、规模和工期实施农网改造工程,不得擅自更改和调整。
(四)坚持加强制度建设,实施工程规范管理
农网改造面广量大,任务重时间紧,为了统一标准,保证质量,规范全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我省制定了严格规范的管理办法。省电力公司(原省电力局)先后与省计经委、省物价局、省工商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江苏省农村电网建设(改造)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物资价格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管理办法、规定和制度,共约六十多个文件,从农网改造工程规划、项目确定、工程设计、设备采购、资金管理、施工组织、安全质量、竣工验收、监督审计、收费管理等都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使市、县供电局、乡供电所在工程实施的每一个环节都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有效监督、有序进行。
(五)坚持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确保工程优质高效按期进展
1.严格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在农网改造中,我省始终把确保工程质量放在工程建设的首位,采取了一系列质量保证措施,强化质量三级验收制度,专门成立了全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质量管理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在工程实施中严格执行基建"五制",即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明确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质量第一责任人,工期必须服从质量与安全,坚持好中求快。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统一技术标准,解决农网改造设计任务重、时间紧的问题,我们对110千伏、35千伏工程、配电网改造工程推行典型设计;统一农网改造施工标准,规范施工工艺,对农村用户的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标准也作出了规定,保证对改造后的农户做到抄表到户,为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目标的实现创造条件。
2.加强资金管理,抓好资金投放控制。面对三年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总投资123.5亿元的巨额资金投入,我们从项目一开始就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办法,严格工程资金管理。同时,争取农业银行支持,千方百计落实建设资金,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国家计委批准的投资计划和配置的资金计划筹措资金,按审定的概(预)算控制工程造价和工程实施进度拨付资金,保证工程需要和控制。一是我们规定各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管理必须由各级供电局的财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从省到县,资金都在农业银行运行,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存储、封闭运行,不得挤占或挪用农网建设资金;二是坚持精打细算,严格按照工程计划进度申请用款。虽然这次农网改造资金量大,但具体到每个项目上,资金是有限的,因此我们在实践中对资金的使用坚持做到既不影响进度,又不让资金闲置,提高资金的利用率,把宝贵资金安排好、使用好;三是坚持量力而行。在确定项目改造规模和建设标准时,坚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留有发展余地,但不过分超前;四是对资金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由各单位监察、审计、财务部门及当地农业银行共同加强对改造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制约。
3.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我省从实施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开始,就加强对农网项目规划、设计、物资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资金管理、农户出资等环节的检查监督,我公司先后多次组织有关人员对全省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进行检查,并通过《江苏电力报》、《江苏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简报》,及时推广经验、纠正偏差,从而有力地保证了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按照国家计委的规定,省有关部门对农网改造竣工县进行了认真的验收,验收结果表明,我省农网改造工程的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的技术规程要求,并创建了一批优质工程。改造过的电网实现了安全、优质、可靠,为我"两改一同价"打下了物质基础。
三、深化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一)精心组织,实施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
改革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是实现"两改一同价"目标的保证。我省供电体制是由省电力公司直供直管到县。这次改革中,我省制订了以乡镇电管站改革为重点的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于1999年6月16日获得了国家经贸委的批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我们与省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我省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细则和我省农村供电所人员、农村电工的招用工作实施意见,由省政府分别以"苏政发[1999]95号"(1999年11月15日)、"苏政办发(2001)64号"(2001年5月28日)
文件正式下发组织实施。目前全省乡镇电力管理站均已撤销,成立了供电所,由县供电企业对其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完成了对农村电力集体资产的清理、移交工作;从今年6月份起,我们开始部署全省农村供电所人员和农村电工的招用工作,8月份对人员进行考试考核,计划年底前完成农村供电所人员和农村电工招聘工作,可精简人员约30%。同时,按照推进管理创新、体制创新的要求,开展了在现县供电局基础上组建县供电公司工作。今年在全省选择6个县供电公司进行子公司改革试点,为今后县供电公司改制为具有"四自"功能的省公司全资子公司探索经验。
(二)积极稳妥推进城乡用电同价
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的目的之一是为降低农村电价创造条件,最终实现城乡用电同价。我省在抓紧实施"两改"的同时,稳步推进城乡用电同价工作。经过三年农村电网改造和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已经为我省实现城乡用电同价创造了一定条件。我省城市统一电价经国家计委批准予1999年7月正式实施,综合电价平均为0.527元,城市居民生活用电电价为0.52元。在推进农网改造中,1999年底全省农村用电实行"一县一价",农村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由过去0.825元降到0.686元,其中农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由过去的0.72元降到0.61元。由于农网改造降低了线损,并通过农电体制改革加强了农村用电管理,全省农村用电已经实现了"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易后难的原则,我省于2000年12月份开始,在苏南10个县(市)实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并于今年3月份对1999年农网改造竣工县第一批实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从今年8月1日起,我省已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即每千瓦时由0.61元再降到城市居民生活用电电价0.52元的水平。
尽管我省三年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实现了同价,但要实现全口径的城乡用电同价,即按1998年国家计委对我省批复的方案水平执行,还要继续做很多工作和政策的支持。
今年是我省农网建设改造工程的最后一年。目前工程的验收、审计、物价检查和农电体制改革的任务仍十分繁重。鉴于江苏农村用电增长快的实际,今后我省还必须进一步加强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提高农村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建议国家能动态地继续给予农村电网建设改造的投入。我们将以江泽民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抓住机遇,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发扬艰苦奋斗、连续作战的精神,全面完成农电"两改一同价"任务,为满足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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