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认识 加强领导 狠抓落实 确保进度

2003年6月17日

 

这次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是在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国人民抗击"非典"取得初步成果的形势下召开的,对做好下一步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试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这是领导小组成立后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具有开局、引路的作用,必须统一认识;二是东北区域电力市场下一步试点工作有许多具体问题需要大家共同研究,必须加强领导;三是推进东北区域电力市场改革,对全国电力改革尤其是区域电力市场的建立,具有示范意义。为此,我们各级领导,要提高认识,紧密配合,抓好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试点工作,进而推进全国电力体制改革。

6月6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建立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的意见》(电监供电[2003]15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推进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第一个指导性意见,也是一个比较符合东北地区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区域电力改革文件, 是国务院5号文件在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的具体体现。今天我们召开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目的是总结前一段时间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试点工作,具体安排下一步贯彻落实《意见》计划和要求。下面,我就下一步开展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试点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必须充分认识建立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的重要性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电力工业改革与发展也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精神,必须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培育区域电力市场,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实现区域乃至全国范围的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电力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在东北地区建立起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安全可靠、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

在东北进行区域电力市场的改革,是我国电力行业的一次体制创新,既然是创新,就要有所突破,这种突破就是用市场的手段,打破省间壁垒,建立区域电力市场,实现区域资源的优化配置。

在《意见》的形成过程中,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先后两次征求了政府综合部门、东北三省人民政府、电力企业等19个单位的意见。有的单位如中电联等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应该说, 《意见》的形成过程是开放的,吸纳的意见是广泛的,是有关各方共同努力的结果。这对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推进和指导全国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既要充分认识建立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的重要性,又要认识到建立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的艰巨性。要转变观念,从全局出发,共同完成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我们的历史任务。

二、统一认识、积极稳妥地推进区域电力市场建设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印发的《意见》,明确了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框架、配套措施和组织领导及实施步骤, 我们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推进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 要把各方的认识统一到《意见》上来,全面把握和正确理解。一是要改革东北电力行业现行管理体制,按照市场化、公司化的要求,重组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培育市场主体,建立市场体系,这是建立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的基础。二是要尽快组织有关方面按照《意见》要求,制定《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实施方案》,这是当务之急。三是要尽快制定《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监管办法》、《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准入管理办法》、《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运营规则》、《东北区域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功能规范》以及《东北区域电力改革研究预案》等,这是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保障。四是按照《意见》要求,抓紧进行东北区域电力监管机构、区域电力调度交易中心和三省结算中心的筹建工作,为年内进行模拟运行做好充分准备。五是正确处理好电力企业、政府、用户三者之间的关系,尤其要注意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发挥大家的积极性,齐心协力,力争明年初进入试运行,实现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突破。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把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建设落到实处

刚才柴主席对做好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试点工作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也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回顾。我们必须认真贯彻电监会党组和柴主席的要求,按照《意见》中提出的总体安排和进度,各方紧密配合,扎扎实实抓落实,确保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试点工作进度。下面,我再按照《意见》要求,对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具体分工和要求:

1.请国家电网公司组织国电东北公司(三省电力公司参加)尽快提出《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实施方案》,要求6月底形成讨论稿,7月正式征求各单位意见。

2.请国家电网公司组织国电东北公司(三省电力公司参加)提出《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和《东北区域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功能规范》,力争7月初形成讨论稿,8月正式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3.电监会供电监管部负责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试点的日常工作,并负责提出《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实施方案》以及四个配套文件的审查意见。时间进度按《意见》规定执行。在区域电力监管机构成立前,负责并委托有关方面起草《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和《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力争7月初形成讨论稿,8月正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4.请五大发电集团公司按照《意见》时间进度要求,做好本公司所辖东北发电企业进入区域电力市场的各项准备工作。

5. 在国家电监会供电监管部建立日常工作班子。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推荐一名负责同志作为联络员(其中国家电网公司2人,国电东北公司2人),具体负责协调和联络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试点有关工作。

为了做好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的建设,我再提出三点要求:

1.领导重视,措施到位。东北区域电力市场是我国第一个统一的区域电力市场,对推进全国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同时区域市场建设是国务院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部署。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领导和协调作用,请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领导务必重视这项工作,特别是领导小组成员要亲自过问这件工作,围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印发的《意见》,认真组织学习,要把各方的认识统一到《意见》上来,全面准确地贯彻《意见》精神。建立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关键是转变观念、统一认识。为了顺利推进东北区域电力市场改革,我们拟从东北实际情况出发,适时开展一次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区域电力管理模式转变到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区域电力市场模式大讨论,只有认识统一了,才能把工作落到实处。在推进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建设过程中,我希望领导小组成员都能做到:掌握情况、反映问题、协调矛盾、监督工作。

2.互相配合,协同作战。在推进区域电力市场建立过程中,有的单位如国家电网公司和国电东北公司,承担任务很重,时间又紧,希望发挥电力系统团结拼搏、勇于奋斗的精神,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今后一段时间,为出台《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实施方案》以及四个配套文件,可能七、八月份各种研讨会会很多,要求各单位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的文件也会很多,务必请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时、高质量的完成任务。

3.一手抓改革,一手抓安全。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在推进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同时,不能放松安全生产,特别是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请有关单位,特别是国电东北公司和三省电力公司务必抓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区域电力市场的运行也要建立在安全的基础上,落实各种保障措施,力争10月份系统模拟运行顺利成功。

同志们:建立东北区域电力市场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这是我们电力行业共同的大事。有关单位要团结一致,共同配合,电监会和电网公司及发电企业按照各自分工,倒排时间表,尽快重点制订好《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实施方案》和《东北区域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功能规范》等,确保时间进度,扎扎实实做好《意见》的落实工作,顺利推进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的试点工作。


中国农村电气化信息网设计制作维护   

电话:010-87581178 87581468  传真:010-87581052   E—mail:webmaster@chinarei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