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电监会“通知”出台背景及重点释疑
电监会于2003年5月19日发布了《关于规范电力市场秩序保证电力供应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电力报记者就该通知出台的背景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等问题,于21日走访了电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电力需求快速增长,出现了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局部地区电力供应紧张的新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对这一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电力的改革发展问题,并下发了国办21号文件,就做好电力供应作出重要部署。有关部门和广大电力企业按文件要求,就确保电力供应,备战迎峰度夏作出相关安排。电监会党组也就此文件进行了专题学习研究,并与国家发改委、国网公司共同召开了一次电视电话会议,落实21号文件精神。同时,电监会从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的角度出发,特别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电力市场秩序保证电力供应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促进资源优化配置,规范电力市场建设,确保电力有效供应,使电力工业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
这位负责人说,电力市场化改革符合中国电力工业发展的方向,也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通过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使电力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促使其公平竞争、良性发展以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电力工业形成良好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电力市场建设,自1998年我国启动厂网分开、竞价上网试点以来,有关部门和试点单位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通过试点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前不久进行的电力体制改革特别是厂网分开改革的推进,为今后的电力市场建设创造了条件。目前电监会正在研究的区域电力市场试点,就是在总结前一时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积极稳妥的步骤,在深入调查研究、系统科学论证基础上,进行的一次体制机制的创新和探索,目的是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使电力工业更好地融入经济发展进程中。总之,目标是通过市场化改革,促进电力工业的健康发展,保证电力的稳定供应和优质服务。电监会在“通知”中,就电力市场试点和打破市场壁垒建立区域电力市场提出了明确要求,针对当前电力市场建设问题,强调电力市场要科学设计、规范运作,已确定试点的单位要按照部署,加快实施。其他地区可结合本地区特点,深入研究,为建立电力市场做好准备。
“通知”对购售电合同的签订、履行作出明确规定。这是保护厂网分开后不同市场主体利益的需要,也是建立新的电力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需要。在新的电力市场秩序尚未完全建立之前,规范的合同对明确电力企业的责权利,协调企业间经济关系,落实安全责任,具有尤其重要的意义。电监会现在正著手拟订《购售电合同范本》和《电厂电网并网调度协议范本》。
该负责人说,缓解当前部分地区电力紧缺形势,必须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电力资源,提高经济运行水平。这也是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内容。因此,合理安排发电设备检修计划、优化电网运行方式具有重要意义。“通知”要求发电企业会同电网企业合理安排设备检修计划,减少非计划停运,目的就是通过提高设备可靠性,使电发得出,稳得住。同时,要求电网企业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优化调度,严肃调度纪律,目的是通过经济合理的电网运行方式安排,确保电力送得出,用得上。
就电力信息披露问题,他说,调度“三公”的核心就是通过增加信息透明度,促进电力市场的协调运转,增加理解,消除误解,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近年来,广大电力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在信息披露和公平调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通知”特别对有关信息披露制度作出规定,明确电监会将在适当时候进行检查。
他最后说,电力监管是建立在规则基础上的监管。规范电力市场秩序,加快市场开放步伐,保证电力供应,都必须有相应的规则作保证。目前,电监会正在组织制订优化电力调度的有关规则、区域电力市场设置方案等。通过这些规则,参与和指导电力市场建设,对电力市场运行实施有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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