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的能源转型》白皮书,系统阐述十年来我国能源体制革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介绍我国推进能源治理现代化的实践做法。党的十八大以来,在能源安全新战略指引下,我国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政策、规划引领、法治保障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当前,我国能源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面临新的形势任务,必须拿出更大的勇气、更多的举措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健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机制”“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健全碳市场交易制度”等。这些重要部署,为进一步深入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改革更多面对的是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对改革顶层设计的要求更高,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强,相应地建章立制、构建体系的任务更重。面对新的任务要求,我们要聚焦能源领域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继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市场化改革,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坚强保障。
要建立健全适应能源转型的电力市场机制。我国电力市场还存在体系不完整、功能不完善、交易规则不统一、跨省跨区交易存在市场壁垒等问题。要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统筹推进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完善跨省跨区和省内市场的衔接机制,推动打破省间交易壁垒,促进多层次电力市场协同运行,研究组建全国电力交易中心,稳步推进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实现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共享互济和配置优化;要推动新能源发电稳妥有序进入市场,明确各类新能源项目参与市场的时间表、路线图,进一步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完善绿色电力证书制度,推动绿证市场、碳市场、电力市场有效衔接,促进绿色电力消费;要积极培育新能源开发利用的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完善促进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能源生产消费新模式发展的政策机制。
要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市场供求的价格机制。当前,我国能源市场机制和价格机制仍不健全,还存在市场激励不足、要素流动不畅、价格传导不力等问题,一定程度影响了能源资源配置和效率效益提升。要逐步构建起有效反映各类电源电量价值和容量价值的两部制电价机制,通过市场机制大力发展可中断用户、独立储能、分布式能源、可调电力资源,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支持调节资源通过市场化方式获取收益;要统筹煤价、电价等要素,发掘煤电功能价值,落实好煤电价格浮动机制,缓解煤电企业的经营压力,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共享改革成果、共担转型责任;要加大油气勘探开发项目财税政策扶持力度,重点在资源税征收、特别收益金征收、页岩油气和煤层气补贴等方面继续给予政策扶持,延长已有的补贴减税政策时限,落实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形成国有石油企业引领、外资与民企积极参与的良性发展格局。
要建立健全能源法律法规标准体系。目前,我国能源法律文件出台时间跨度较大,基本法长期缺位,能源法治建设亟须进一步加强。要推动能源法尽快出台,抓紧修订可再生能源法、电力法、煤炭法等,及时清理、修订现行法律法规中与碳达峰碳中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目标不一致不协调的内容;要加强能源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完善引领能源清洁低碳发展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特别是建立完善与碳达峰碳中和相关的标准体系;要构建新型能源监管体系,更好地维护能源市场秩序,保障国家能源规划政策、重大项目有效落地。
中流击水,奋楫者进;人到半山,唯勇者胜。能源发展是在改革中不断推进的,也必将在改革中开辟广阔前景。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壮阔征程上,我们要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将能源领域全面深化改革进行到底,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上谱写能源体制革命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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