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X

用户名:

密   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家解读

专家解读

搭建“1+N”体系 下好区域一盘棋

——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系列报道之规则体系篇

作者:周妍 欧阳媛  2022-08-04

  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坚持“统一规划、统一规则、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监管”原则,通过搭建“1+N”的市场交易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有效发挥南方区域一张网作用,确保实现五省(区)一盘棋管理,推动构建多层次统一的南方区域电力市场。

  搭建“1+N”市场交易规则体系

  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以“统一”的市场运营规则推动区域、省内两级市场高效协同、统一运行。

  5月25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印发《中国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运营规则》),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运营规则》分章节对市场成员、市场管理、中长期电能量交易、现货电能量交易、电力辅助服务交易等要求作出详细规定,并对不同层次市场的相互耦合、有序衔接进行明确界定,适用于南方区域现货市场环境下电力市场的运营管理。

  《运营规则》的出台,成为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运营的纲领性文件。

  南方五省(区)的资源禀赋、市场模式、主体类别差异较大,如何既统一又因地制宜?据南方能源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运营规则》为基础,规划制定区域电力市场及省(区)电力市场相关实施细则,形成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运营规则+中长期电能量交易、现货电能量交易、市场结算、信息披露管理实施细则”为框架的“1+N”市场交易规则体系。

  为充分吸收各方意见,据悉,今年以来,南方能源监管局先后组织了五轮集中工作,召集了五省(区)的能源监管机构,能源主管单位,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发电、电网等单位,就交易规则体系中涉及的市场关键机制、主要业务流程、各方关注的焦点问题等逐一讨论研究,充分吸收各方意见。

  截至目前,《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已完成讨论稿编制,具备了市场模拟试运行条件。

  在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开展不结算试运行的过渡阶段,为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推动省间电力余缺互济、清洁能源有序消纳,南方能源监管局还组织编制了《南方区域跨省(区)应急调度暂行规则》《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省间送电偏差处理办法》,指导广州交易中心编制了《南方区域跨区跨省电力周交易操作指引》等规则规范,作为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交易规则体系的重要补充。

  打造“1+N”电力市场监管体系

  以“统一”的监管办法,实现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一盘棋管理。

  为加强电力市场监管、规范电力市场行为、维护电力市场秩序,2021年,南方能源监管局和云南能源监管办、贵州能源监管办联合发布《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包含6章39条,规定了对市场运营机构、市场主体等电力市场成员的监管要求,明确了能源监管机构的履责措施,强调了违法违规的法律责任等内容。

  《办法》体现了前瞻性和创新性。“办法早在去年就审议发布,并着眼于整个南方区域的电力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从时间上看是早于区域电力市场规划建设的。”南方能源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值得注意的是,文件中“协同监管”的思路改变了以往单一的行政监管模式,以多方协商、共建共治的方式解决成员争端、维护市场秩序、形成监管合力。《办法》规定,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监管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原则,构建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

  在此基础上,南方能源监管局还结合区域实际,组织编制了电力市场监管系列指引,形成“1+N”的电力市场监管体系。

  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118号文”)出台,要求“完善现代电力市场监管体制。提升对电力市场科学监管能力,加强监测预警,强化电力交易机构和调度机构的运营监控和风险防控责任,做好对电力市场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和评价。”按照“118号文”要求,南方区域市场系列监管指引细化明确电力市场各项监管要求,以精细化管理确保电力市场高效有序运行。

  据悉,南方能源监管局首批电力市场监管指引共包含6个,分别为《电力市场运营业务监管指引》《电力现货市场监测和市场主体异常行为认定指引》《电网企业输配电服务监管指引》《电力市场主体投资关系和实际控制关系认定指引》《电力市场风险防控监管指引》《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监管指引》,形成了辖区内电力市场监管的行政执法说明书。

  接下来,南方能源监管局将会同相关单位,在“1+N”的市场交易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基础上,根据前期关于《运营规则》征求的社会意见和区域电力市场试运行情况,继续修订完善市场交易规则体系;根据市场监管需要,编制相应监管指引,让市场交易和市场监管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护航南方区域电力市场高质量发展。(周妍 欧阳媛)

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标签:1+N体系 ,区域电力,南方电网,电力市场

28.3K

相关报道

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农电管理部
主办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专委会
北京国宇出版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北口综合楼 电话:010-81290870 
北京二十一世纪炎黄经济信息中心制作维护 
QQ群:11979641(已满) 173615127  122166702
京ICP证060545号 京ICP备1001966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3629号

select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