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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运费”占电价2/3 解决电荒须调整利益分配

作者:高君波  2011-05-19

近期多地电荒的消息得到国家能源局的数据支持,国家能源局官方网站公布,4月份,全社会用电量37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2%。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信息统计部相关人士表示,作为传统用电淡季,4月份用电量却显示用电需求持续旺盛。用电量在淡季大涨,并在多地出现电荒,是一种反常现象。然而,在多地出现电荒的同时,还有另一种反常现象让人匪夷所思: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外联部负责人公开表示,中国60%的发电能力闲置、电能严重过剩的情况基本属实。

本来,面对用电需求持续旺盛,部分地区甚至出现电荒的情况,对于电力企业来说,应该是开足马力发电,保证电能的供应。可明明知道电荒不可避免,电力企业却是让60%的发电能力闲置。如此反常之举,究竟为何?

电力企业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是,电煤价格倒挂,发电越多越亏损,不如让发电厂停机休息了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从单个企业来看,这一做法似乎无可厚非。但电力供应是一个产业链:发电企业是产业链的源头,输送电力的电网是“介质”。只有把电力输送到用户那里,才是一个完整的生产过程。三者之间任意一家缺位,电力就不可能变成商品。在这三个环节中,用户用电付费天经地义。但据国家统计局的公告,2010年前11个月,电网(供电行业)实现营业收入2.19万亿元,占整个电力行业的65%。也就是说,整个电力行业的营业收入,只有35%给了源头的发电企业。发电企业是电力生产者,电网公司是输送电力的“道路”,电力“运费”占了电价的三分之二。由此,倒是可以看出问题出在哪里了。

在电力生产产业链中,发电和电网本该唇齿相依,谋求共同发展。可现实却是,电网依仗输送电力的垄断地位,把营业收入大部分装在自己兜里,致使利润不断翻番。而发电企业迫于电煤价格上涨导致的成本倒挂,出现发电企业全行业严重亏损的局面。面对如此情形,尽管国家发改委上调部分亏损严重火电企业上网电价,但涨幅之小根本不能缓解发电企业的成本压力。而电网公司却大呼“承受不了”,一些专家学者也在社会上大造舆论,建议国家发改委对终端销售电价进行调整,以弥补上调上网电价带来的“亏损”。

可见,一方面是电荒,一方面却是发电能力闲置,出现这样的怪现象,根本原因还是电力生产链条上出了毛病。在链条上的各方都是从自身的利益出发,相互博弈。要想解决目前的困境,还要从调整行业利益着手。国家有关部门不妨在改革现有的电力生产营收分配模式上动动脑筋,让发电企业和电网公司“均贫富”,进而实现电力企业的均衡发展。

来源:光明日报

标签:电力,运费,电价,利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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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农电管理部
主办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专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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