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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

新中国电力工业五十年概述(至2000年)

  2011-03-10

中国的电力工业始于1882年,至1999年已有117年的历史。百余年的中国电业发展史,可以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新中国”)的建立,为一个重大转折点。此前67年的旧中国电业史,道路坎坷,步履蹒跚,至1949年全国发电设备容量仅为184.86万千瓦,年发电量43.10亿千瓦·时(统计数字不含台湾,下同),分别居世界第二十一位和第二十五位。此后50年的新中国电业史,百事俱兴,发展迅速,虽也有波折和失误,但年均增长速度仍列世界前茅。至1998年末全国发电设备容量为2.7亿千瓦,年发电量11670亿千瓦·时,均已跃居世界第二位。

(一)三年恢复时期(1949-1952年) 

新中国电力工业所继承的是一个十分落后的百孔千疮的破烂摊子:电厂凋零,设备残缺,电网瘫痪,运行维艰。

全国电业职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从1950年开始,开始了电力工业的恢复工作。1950年2月,燃料工业部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电业会议,正式通过决议案,规定1950年的基本方针与任务是“保证安全发供电,并准备有重点地建设两三年内工业生产所需的电源设备。在此总方针下,大力改进技术和管理制度,并进一步开展民主改革工作,努力消灭事故与贯彻定额管理,达到质好、量多、效率高与成本低的目标,以帮助其他工业的生产与发展。”这不仅是1950年的任务,也是三年恢复时期的总任务。

经过全国电业职工的共同努力,至1950年末,修复了受战争创伤的发电设备出力30多万千瓦。至1952年,残缺设备基本上恢复了铭牌出力,电厂经过民主改革与整顿,生产运行逐步正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有所好转。从1949年到1952年,发电标准煤耗率由1020克/千瓦·时降低到727克/千瓦·时,发电设备年利用小时由2330小时提高到3800小时,线损率由23.35%降低到11.29%。在基本建设战线上,原定两三年内增加发电设备容量32万千瓦,至1953年也超额完成了任务。

(二)“一五”计划时期(1953-1957年) 

从1953年开始中国编制并执行国民经济发展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计划中为电力工业规定的指标为:1957年发电量为159亿千瓦·时,5年内新增发电容量205万千瓦。为完成这个指标,在电力建设方面作了相应安排,限额以上建设工程共107个,其中电厂92个(含火电76个,水电16个),设计发电容量376万千瓦,加上限额以下的建设工程,全部设计发电容量为406万千瓦。5年内要求建成投产电厂54个,发电容量174万千瓦,加上限额以下的工程,共增加发电容量205万千瓦。

在实施“一五”计划的过程中,火电建设方面: 以前苏联援助中国建设156项大型工程中的23项火力发电工程为中心,在阜新、抚顺、富拉尔基、吉林、西安、郑州、太原、包头、重庆、武汉(青山)、开远等地重建或新建了一批骨干电厂。这23项火电工程,共计装机容量为136.5万千瓦,其中有15项(约占总容量的70.2%)是在“一五”计划期内发电的。此外,围绕这些骨干工程,还有一些自建电厂、扩建老厂、自备电厂、列车电站等工程项目。 

在建设火电工程的同时,利用已有的资源条件,积极进行水电方面的建设,并重点进行水力资源勘测工作。“一五”期间建设的水电站有:吉林的丰满(改建),四川的狮子滩4个梯级,福建的古田溪一级,浙江的黄坛口,江西的上犹江,广东的流溪河,河北的官厅,辽宁的大伙房,安徽的佛子岭、梅山、响洪甸,新疆的乌拉泊,云南的以礼河二级、石龙坝(改建),西藏拉萨的夺底等。1954—1955年进行了第一次全国水能资源普查工作,接着又在1956—1958年进行了第二次普查。同时,在1954年组成黄河规划委员会,编制了黄河流域综合利用规划报告,拟定了梯级开发方案,并选定以三门峡和刘家峡水电站作为第一期工程。1956年,成立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对长江干、支流的综合开发着手进行规划。在此期间,对淮河、海河、辽河、珠江、资水、沅水、汉江、岷江、乌江等流域的开发也开始进行规划。

在建设发电厂(站)的同时,对电力网的建设与发展也作了大量工作。旧中国遗留下的电网十分薄弱,除东北地区建有规模不大的154—200千伏高压电网、京津唐地区建有联系微弱的77千伏电网、上海市建有33千伏供电电网外,在个别地方间或架设有单独的22千伏或33千伏输电线路。旧中国的广大地区大多是以城市为供电中心的孤立电厂和相应的低压供电。“一五”时期,随着供电范围的扩大和送变电工程的建设,各地的高压电力网开始有了发展。

在东北地区,1953年7月开始建设丰满至李石寨220千伏高压输电线路,1954年初投产,这是新中国建设的第一条220千伏线路。

在华北地区,1954年北京和天津之间架设了第一条110千伏线路,降压77千伏运行;1955年北京至官厅水电站110千伏线路正式运行;1958年初,京津唐电网才升压至110千伏电压运行。在山西,1955年建成太原经榆次至阳泉110千伏输电线路,这是晋中110千伏电网第一条线路。

在华东地区,1953年建成常州至栖霞山110千伏输电线路,降压66千伏运行,使南京与常(州)、(无)锡地区联成一片;以后,又建成从南京向西经马鞍山至铜陵的110千伏输电线路(初期降压66千伏运行),逐步形成苏南跨省电网。在安徽,1956年配合佛子岭水电站投产,建成佛子岭经六安至合肥的110千伏线路。在上海,1957年配合望亭电厂投产,建成望亭至上海西郊变电站110千伏线路。在福建,1956年3月配合古田溪一级水电站一期工程竣工投产,建成古田至福州110千伏输电线路,此为闽北电网建设的起始。在山东,1957年淄博至济南的110千伏输电线路竣工投产,使济南、神头、洪山3个发电厂的11台机组(总容量5万千瓦)并网运行,形成鲁中电网。在河南,1956年郑州至洛阳的110千伏输电线路投运,构成郑(州)洛(阳)电网雏形。在湖北,1957年建成青山热电厂至大冶铁山的湖北第一条110千伏输电线路,加强了武汉与黄石地区的联络。在江西,1957年上犹江电厂至赣州变电站的110千伏输电线路投运,赣南电网初步建立。

在陕西,1957年建成西安至户县与西安至铜川两条110千伏电网,形成以枣园变电站为中心的户县、西安、铜川110千伏电网。

在甘肃,1957年西固热电厂发电后,第一次出现110千伏的西固至永登水泥厂送电线路,开始形成兰州地区110千伏电网。

在四川,1956年建成长寿至重庆的110千伏输电线路,开始了重庆地区的110千伏电网建设。

在云南,1957年建成开远至个旧的110千伏输电线路,开始了滇南110千伏电网的建设。其余各省(市、自治区)也相应发展了35千伏及以下的电网建设,建立或健全了各自的电网。

由于全国分地区或分省组成了一些35千伏、110千伏或220千伏大小不同的电力网,从而加强了各发电厂(站)之间的联系与调度,增强了经济运行,提高了供电可靠性,扩大了电力供应的区域范围,在主要的经济区域内奠定了动力基础,为完成“一五”计划作出了贡献,为国家经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准备了动力条件。

“一五”计划执行的结果取得了空前巨大的成功。5年内计划新增机组容量为205万千瓦,实际完成246.9万千瓦,超额完成20.4%;计划年发电量指标1957年为159亿千瓦·时,实际1956年完成165.93亿千瓦·时,1957年完成193.35亿千瓦·时,提前1年超额完成任务。5年内的平均年增长率,装机容量为18.9%(其中火电为15.3%,水电为40.2%),年发电量为21.9%(其中火电为18.6%,水电为21.1%),水电的发展速度处于领先地位。由于高速度发展的结果,1957年全国发电设备容量达463.50万千瓦,年发电量达193.35亿千瓦·时,使中国的年发电量在世界的排名从1949年的第二十五位上升到1957年的第十三位。

“一五”计划的胜利完成,不但给电力工业增加了新的生产能力,打下了良好的物质、技术基础,而且还给电力工业培养出一大批有能力、懂技术、能够贯彻国家计划和政策的建设人才,建立起了自己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管理队伍。至1957年,电业基本建设队伍有11万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9000多人;电业生产队伍有4万多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8600人。这支初步建立起来的队伍,在以后电业的发展中起了中坚作用。

在发电设备方面,“一五”期间,建设了一批6000千瓦、1.2万千瓦中温中压和2.5万千瓦高温高压的汽轮机组,3000千瓦、6000千瓦和1万千瓦的小型水轮机组和恢复丰满6.5万千瓦大型水轮机组。其中,初期建设的火电机组大多从苏联进口,1956—1957年,国产6000千瓦、1.2万千瓦火电机组才相继投运;水电机组除丰满发电厂外大都是国产设备,自行设计、自行施工。此外,在管理体制方面,初步建立起适应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管理体制,各种规章制度也相应地建立起来,基建与生产秩序井然,各项技术经济指标逐年好转,新生的人民电业蒸蒸日上。 

(三)“二五”计划时期(19581962年) 

1958年1月中共中央召开了南宁会议,会议提出“水主火从”作为发展电力工业的长远建设方针,并在组织上确定将电力工业部和水利部合并为水利电力部。 1958年5月,党的八大二次会议后,在全国各条战线迅速掀起了“大跃进”的高潮。电力工业“二五”计划指标一再“暴涨”。

“二五”计划,在“大跃进”冲击下虽几经“暴涨”,但在实践中真正可以作为计划的,还是与“八大”建议计划相对应的较为具体的方案。这个方案提出,1962年全国发电量应达到460亿千瓦·时,年平均增长率19.5%,5年增长1.44倍,其中部属发电量为410亿千瓦·时,年平均增长21.8%,5年增长1.68倍。全国装机容量定为5年增加600万千瓦,年平均增长率21.2%,5年增长1.62倍。

在“二五”计划执行中,头3年的发展速度是空前的,这是“大跃进”刺激的结果。1958—1960年期间新增火电机组563.02万千瓦,仅1959年就新增324.86万千瓦,涌现出一批进度快、工效高的工程。1958年破土动工的辽宁电厂,安装了中、苏、德、捷四国设备共13台5万千瓦机组,在国内首创从主厂房中间向两端同时安装的方法,加快了施工进度。抚顺石油二厂电站首次采用了预制装配式厂房结构。同时还创造和推广了大跨度预应力结构和大直径混凝土管等一批新技术。 建成了高井、吴泾、黄台等一批设计施工质量水平都比较高的新电站。

在安装方面,1958年,上海闸北电厂安装第一台6000千瓦汽轮发电机,只用了5天半时间;杨树浦电厂安装1台6000千瓦机只用了4天零21小时;望亭电厂安装两台6000千瓦机组,第一台用了2天零21小时,第二台用了1天零11小时;山东青岛电厂安装两台1.2万千瓦机组,第一台用了21天,第二台用了14天。1959年,南定热电厂安装1台1.2万千瓦抽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实际安装时间只用了6天零18小时。

水电建设,如云南水槽子电站9000千瓦机组安装全部工期38天;广东流溪河电站从第一台1万千瓦机组发电起,5个月时间内就将其余3台共3.2万千瓦机组安装完毕;新安江电站第一台7.25万千瓦机组从1959年10月初正式安装座环,10月底装完蜗壳,12月上旬转子吊入机坑,12月底机组全部安装完毕,整个安装仅用工期3个月。

由于在“一五”时期间,培养了一支建设队伍,积累了一定的建设经验,在1958—1960年3年“大跃进”中,虽然片面追求“高速度”,但仍然出色地完成了任务。1958年发电量达到275.31亿千瓦·时,比1957年增加近82亿千瓦·时,增长42.39%;1959年达到422.89亿千瓦·时,又比1958年增加147.58亿千瓦·时,增长53.61%;1960年达到594.24亿千瓦·时,又比1959年增长40.52%。3年发电量年平均增长率是46%。发电设备容量1958年达到628.81万千瓦,比1957年增加165.31万千瓦,增长35.7%;1959年达到953.67万千瓦,又比1958年增长51.66%;1960年达到1191.83万千瓦,上了“1千万”的新台阶,比1959年又增长24.97%。3年发电设备容量年平均增长率是37%。

在3年“大跃进”期间,在片面追求“高速度”的同时,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也使电力工业的建设、生产工作遭受严重损失。例如,在建设上不按基建程序、忽视前期工作、大搞“三边”(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使一些工程由于仓促上马不得不被迫停缓建或另选厂址重新建设。据统计,火电工程有48项200多万千瓦因盲目上马而被迫停缓建;其中最典型的是清河电厂,原来位于清河水库大坝下游的厂址被废弃,使工程损失达1000万元,还推迟了建设工期。水电工程更为突出,有33项建设规模857万千瓦因盲目上马而被迫停缓建,造成的经济损失达4.26亿元。再如,为追求千瓦数,搞“先简后全”、“简易发电”,致使在新增的发电设备容量中主机、辅机不配套,发电、送电、配电不配套,生产系统和辅助设施不配套,造成许多电厂不能正常运行,或投产后有电送不出,不得不再做大量的“填平补齐”工作。在生产上也推行了一些违背科学与客观规律的做法,破坏了生产秩序,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加上1960年7月,前苏联撕毁合同,撤走专家,使正在设计和施工的12个采用苏联设备的电厂工程受到严重影响。

从“二五”期间电力工业的综合情况来看,虽然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失误,但仍然取得可观的成绩,主要表现在年发电量和发电设备容量继续成倍增长,5年的年发电量平均增长率为22.5%,发电设备容量年平均增长率为24.3%,都高于“一五”计划时期的增长率。电力工业技术装备的现代化有了很大提高,国产2.5万千瓦、5万千瓦汽轮发电机组和7.25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已投运,基建与生产基本走上了自力更生的发展道路。全国10万千瓦以上的电网已由1957年7个增加到1962年的22个,最大电网(东北的南部电网)的设备容量已达到317万千瓦。


(四)三年调整时期(1963—1965年)

在调整工作中,完成了215万千瓦发电设备的填平补齐,使已有的1300万千瓦发电设备达到基本上安全满发。尽管基建规模缩减了,3年中的发电设备容量年平均增长率只有5%,但由于填平补齐提高了已有发电设备的发电能力,使得3年中的发电量年平均增长率仍达到14%的较高水平。

在调整工作中,加强农电建设是一个重要内容。1963年国家拨出农电投资共2.4亿元,不仅比过去任何一年的农电投资都多,而且与当年整个电力工业的基建投资2.5亿元相比,农电比重就显得更突出了。由于大抓农电建设,使得农电设施成倍增长,以农村配电设施为例,3—10千伏线路长度1965年比1962年增长了1.18倍,3—10千伏变压器容量1965年比1962年增长了1.12倍,是过去历年中发展最快的。此外,还大修和改造了数万公里的配电线路。

在调整工作中,还抓了整顿企业、健全管理和做好基建前期工作等,为实施第三个五年计划打下基础。 至1965年末,全国拥有发电设备容量1507.63万千瓦,年发电量676.04亿千瓦·时,其中火电为1205.67万千瓦,571.90亿千瓦·时,水电为301.96万千瓦,104.14亿千瓦·时。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发电标准煤耗率477克/千瓦·时,供电标准煤耗率518克/千瓦·时,厂用电率6.98%(其中水电0.207%,火电7.48%),线损率7.31%,设备年利用小时4920小时(其中水电3728小时,火电5217小时)。电力工业的地区分布有了初步改变,内地(即三线地区)的年发电量1952年为全国的4.3%,1965年提高到12.8%;发电设备容量1952年为全国的5.6%(约11万千瓦),1965年提高到15.3%(约230万千瓦)。

新中国建立16年以来,虽然电力工业有了上述的显著进步,年发电量和发电设备容量在世界上的排名都升到第九位,但技术装备和技术经济指标,大部分还只达到世界先进国家40年代未期的水平,小部分也只有50年代初期的水平。 

(五)“三五”计划时期(1966—1970年)

在“三五”计划中(1966-1970年),电力工业的主要计划指标是:1970年全国年发电量为1100亿千瓦·时,平均每年增长10.8%;1970年设备年利用小时为4800小时。1966年,正当一切准备就绪开始执行“三五”计划的时修,“文化大革命”发生了。这场“大革命”延续达10年之久。

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期,电业职工绝大多数仍坚守岗位。当年的发电量仍高于原计划,完成825.22亿千瓦·时,较1965年增长149.8亿千瓦·时,年增长率22.07%;新增发电设备容量194.12万千瓦,年增长率12.8%。

1967年,军管会进驻水利电力部,文化大革命掀起“全面压权”,原来的生产秩序被打乱。当年拉量大幅度下降,年发电旱只完成773.75亿千瓦·时,较1966年不少51.47亿千瓦·时,年增长率为-6.24%发电设备容量较1966年仅新增99.55万千瓦,年增长率卫生所为5.73%,而且这些新增容量几科都是前两年续建的老项目容量。

1968年,掀起“七命大批判”,批判了“利润挂帅”、“物质刺激”、“专家至上”等一系列“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连“安全第一”也受到了批判。电力生产受到冲击,产量继续下降,当年发电量仅完成715.87亿千瓦·时,比1967年再下降57.88亿千瓦·时,年增长率为-7478%;发电设备容量较1967年令新增116.99万千瓦,年增长率为605%。

这期间,在电力生产上,一些合理的规章制度被视为“管、卡、压”,大量予缩减、修编或废除,使许多生产环节无章可循、正常的生产秩序遭到破坏。在建设路线上,1965年从备战出发提出的“靠山、分散、隐蔽”方针,这期间被改为“靠山、分散、进洞”(简称“山、散、沿”),给建设带来很大后患,给若干工程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和浪费。

“三五”期间,虽然整个电力工业处在动乱之中,但同时电业职工属尽职守,排除干扰,在后两年中生产与建设都有所恢复。至1970年全国年发电量为1158.62亿千瓦·时,5年平均年增长率11.4%,(其中水电14.5%,炎电10.8%)。1970年底全国拥有发电设备容量2377万千瓦,比1965年增加869.7万千瓦,5年平均年增长率仅为9.58%。特别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年装机容量大大下降,因而没有完成“三五”计划1970年达到2490万千瓦的指标,更没有实现5年装机1700万千瓦的设想。由此而导致计多地区更为严重缺电局面,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影响十分严重。1970年,全国计有33个10万千瓦以上的电网,其中有将近一半电网严重缺电。

(六)“四五”计划时期(1971-1975)

1970年2、3月间召开的全国计划会议,拟定了《第四个五年国民经济计划纲要(草案)》(1971—1975年)。电力工业也确定了1975年全国发电量达到2000—2200亿千瓦·时,比1970年实际完成数增长73-90%(几乎翻一番),年平均增长率12-13.7%。要求5年内新增发电设备容量2420万行瓦(其中水电1024万千瓦),比1970年实际完成数翻了一番多,其中有一半以上即1284万千瓦(水电占706万行瓦)安排在三线地区。

当时水电部军管会违反科学,并迫于解决全国缺电的压力,提出了一个更高的指标,并进一步推行“一厂变一厂半”。 由于实行“一厂变一厂半”,强制提高发电设备出务,造成生产上事故不断增加,连续发生烧毁发电机、汽轮机断叶片、锅炉爆管和设备磨损加剧等事故。更有甚者,是对设备进行“开膛剖肚”的改造,致辞使许多设备遭到严重破坏,仅就6000千瓦以上机组的不完全统计,1971—1974年就达38台,总容量达112万千瓦。

“四五”计划时期,正值“文化大革命”动乱,电力工业在执行“四五”计划的坎坷道路中仍有所发展,但没有完成计划指标的要求。至1975年底,全国年发电量为1958.4亿千瓦·时(其中水电476.3亿千瓦·时),比计划指标要求的低限还少41.6亿千瓦·时,年平均增长率11.1%。

1975年底,全国仍有发电设备空量4340.6万千瓦(其中水电1342.8万千瓦),5年新增容量为1963.6万千瓦,比计划指标要求少了456.4万千瓦,但年平均增长率仍达12.8%。这一时期的发电设备有长足发展,国产10—30万千瓦第一台汽轮发电机组相继投运;1967年10万千瓦高压机组在高井电厂投支1969年12.5万千瓦超高压机组在吴泾电厂投运,1972年20万千瓦超高压机组在朝阳电厂投运,1974年30万千瓦烧亚临界烧油机组在望亭电厂投运,1975年30万千瓦烧煤机组在姚孟电厂投运。国产15—30万千瓦第一台水轮发电机组也相继投运;1971年15万千瓦机组丹江口水电厂投运,1969年22.5万千瓦、1973年30万千瓦机组在刘家峡水电厂投运。这些高参数大容量国产机组在投运,标志着中国的发电设备从制造至发电生产上了一个新台阶。

这期间,缺电矛盾日益加剧,据1975年底统计,全国装机容量在10万千瓦以上的39个电网中,就有24个电网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供电不足,全国缺电达500万千瓦。缺电的状况,从“大跃进”时期开始,始终伴随着电力工业的发展,而且越来越严重。

(七)“五五”计划时期 (19761980年)

在1975年编制的“五五”计划(1976—1980年)中,电力工业的计划指标是:1980年发电量达到3000-3100亿千瓦·时,5年新增发电设备容量2800万千瓦(下达时改为2600万千瓦)。当时这已经是一个高指标了。

本来,1976年,粉碎了“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结束了“文化大革命”的10年内乱,倾影响并未消除,因而在“文革”结束后的近两三年内,对电力工业继续产生一定影响。在1977年全国计划会议和1978年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又提出一个更高的新指标。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计划指标脱离实际,再加上1976年周恩来、朱德、毛泽东三位党和国家领导人相继逝世及唐山大地震,使在1975—1978年的3年里,电务发展不仅没有赶上去,速度反而减慢了。全国年发电量虽从1975年的1958.4亿千瓦·时增长到1978年的2565.5亿千瓦·时,平均年增长率9.4%,全国发电设备容量由1975年的4340.60万千瓦,增加到1978年的5172.21万千瓦,3年净增1371.61 万千瓦,平均年增长率9.6,但仍低于“四五”计划期间平均年增长率。由于装机速度赶不上去,使得缺电局面更为严重。

这一时期在电网方面有长足发展,各电网都有程度不同的扩大,有许多电网已逐步发展成为220千伏线路为骨干的一省统一电网或跨省电网,电网的最高电丈夫已收升到330千伏。其中西北电网是发展较快的跨省电网,1972年中国第一条330千伏线路(刘家峡至关中)建成,开始逐步形成了陕甘青电网。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其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建立以来中其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从此开始全面地义真地纠正“文革”中及其以前的“左”的错误。大会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 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虐待略决策;提出了要注意解决好国民经济重大比例严重失调的要求,使国家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都出现了很好的形抛。接着在1979年4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提出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新八字方针。 

1979—1980年是实行“五五”计划的最后两年,这两年电务工业在全面贯彻“八字”方针的过程中,重点作了以下工作;恢复电网的频率和电压,努力改善缺电局面;恢复水电站合理的运行水位,提高水电站调度出力;恢复发电设备的铭牌出力(恢复约400万千瓦);整顿电力安全生产穆序,建立(或恢复)和健全各项必要的规章制度;加强经济调度和能源政策,狠抓省煤;调整电力工业内部的比例关系,加强前期工作;对企业进行以“安全第一”和“质量第一”为基本方针,以生产为中心、管理为重点,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全面整顿开展“小指标”管理,推行经济责任制等。经过这一系列恢复与整顿工作,迅速扭转了生产中的混乱状态取得了满意的结果。基建方面,虽然新装机的容量不大(两年共新增874.7万千瓦),但送变设施增加较多。新增110千伏及以上的送变电设施,1979年线路长度达6356公里,变电容量达706万千伏安,是历史上最高水平;1980年的线路长度5812公里,变电容量584万千伏安,成绩也不错。这是调整内部建设比例的结果。

执行“五五”计划的结果:至1980年底,全国年发电量达3006.27亿千瓦·时,5年平均年增长率8.9%基本上完成了计划的低限指标;至1980年的发电设备容量达6586.91万千瓦,5年净增2246.31万千瓦,平均年增长率8.7%,仍没有完成计划的低限指标,从平均年增长率而言,也是前几个五年计划中最低的。

(八)“六五”计划时期(19811985年)

在1982年12月10日通过的“六五”(1981-1985)中明确提出:水电建设的重点是继续开发黄河上游、长江中上游干流和红水河流域,建设一批大中型水电站。安排一批离负葆中心较近、淹没损朱较少、工程较小、投资省、见效快的中型水电站。火电建设,主要的煤炭资源丰富的山西、内蒙古东四盟、两淮、渭北等地,结合煤炭资源不足而用电负荷又比较大的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四川等地区,根据运输条件,建设必要的火电厂,建设30万千瓦核电站。以上这些具体方案的提出,使中国“水火并举,因地制宜”的电建设方针更加符合中国能源的分布,并形成比较合理的布局。

在这些具体方针的指导下“六五”计划规定:1985年全国发电量达到3620亿千瓦·时,比1980年增加614亿千瓦·时,平均年增长率3.8%,在执行过程中争取超过。其中,水电700人千瓦·时,比1980年增加118亿千瓦·时,平均年增长率为3.8%。5年电站建设总规模3660万千瓦,其中水电1560万千瓦,竣工投产发电设备容量1290万千瓦,其中水电320万千瓦;结转到“七五”计划期间续建的电站规模2370万千瓦,其中水电1240万千瓦。继续加强输变电工程建设,5年内建设500千伏超高压输主电工程5640公里,建成2700公里。

在执行“六五”计划过程中,重点作了以下工作;认真贯乇“四家、企业、集体个人一起来,大、中、小型一起上”的方针,调动各方面办电的积极性,加快了发展步伐,全面完成了国家计划;体制改革开始起步,电力企业开始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基本建设实行三大改革;加强电力建设的前期工作,完成大量的规划设计任务,为国家提供设计储备;推动地方、企业、集体参加集资办电,以改变一家办电,千家要电,电力短缺的局面;扩大联网,发展大电力网,尤其是华中、东北、华北3大电网我开始形成以500千伏线路为骨架的跨省区大电网;加强外资和引进技术工作,同时也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为国家创汇;整顿和调整电业职工队伍等。 执行“六五”计划的结果:1985年实现年发电量4106.89亿千瓦·时,平均年增长率达6.4%,都超过了原计划指标;至1985年全国发电设备容量达8705.32万千瓦·时,5年净增21180.41万千瓦,平均年增长率5.7%,也都超过了原计划指标。

“六五”计划期间,生产形势大好,安全生产记录有了提高,全国161座10万千瓦以上的电厂中,无事故的记录220天上的有112座,占70%,其中400天以上无事故的有63座。生产技术经济指标阳有提高,1985年的发电标准煤耗率达398克/千瓦·时,厂用电率为6.42%,年利用小时为5308小时,线路损失率为8.18%。

“六五”计划期间,基建形势也大好,特别是在1985年这一年中完成大中型电站装机容量574.75万千瓦(其中水电19.75万千瓦,火电555万千瓦)是当时历史上投产容量最多的一年。“六五”计划期间5年新增34千伏以上输电线 路79803公里,其中110千伏以上线路40173公里(含“六五”计划期间首次建成的500千伏超高压线路2539公里);新增35千伏以上变电容量7552万千伏安,其中110千伏以上的5495万千伏安(含500千伏变电容量632万千伏安)。在电网建设方面,至1985年全国容量在100万千瓦以上的电网有11个,其中华东、东北、华北、华中四大电网拥有的装机容量都已超过1000万千瓦,11个电网合拥有装机容量7234万千瓦,占全国的82.3%。还迅速发展了8项联网工程;黑龙江东部和西部电网纳入东北主网;山西和河北南部电网与京津唐电网联网;鄂湘、鹗赣联网与鄂豫网联合形成华中电网;西北电网与河南、四川、宁夏联网;四川与贵州联网以及两广联网,大大发展了电网规模。其中尤以华中电网发展最为迅速,在“六五”计划以前,鄂豫湘赣4省几乎还是各自为政的电网,在“六五”计划的5年中,异军突起,一跃而成为拥有以500千伏超高压线为网架的全国四大电网之一。

“六五”计划虽然在计划指标上都比“五五”计划完成得好,但从实际完成的装机容量来看,并不乐观。“六五”计划期间实净增装机只有2118.41万千戊,比“五五”计划期间净增装机2246.31万千瓦还少装127.9万千瓦,电力建设速度在这一时期内陷入相对降低的状态,这就更加深了电力供需矛盾。在生产方面,由于贯彻八字方针之后,各行各业用电普遍回升,再加上有些地区水电枯季节发电不足,火电燃料供应紧张等原因,使得缺电局面更加严重。全国缺电由沿海地区逐淅扩大到内地一直不缺电的西北与部分西南地区逐淅扩大到内地一直不缺电的西北与部分西南地区,缺电幽灵,萦绕全国。甚至有缺电严重的地区,电力供应已各单位、各省安排工农业生产的依据,形成“以电定产”的局面。从国家计划的安排上来看,几乎年年超额完成计划指标,但仍然年年缺电,这京不能使人想到,缺电形成的根本原因在天地宏观规划的指导思想与具体安排上的比例失调,即电力弹性系数过低所致。

(九)“七五”计划时期(1986—1990)

1985年9月,中共全国代表会议通过《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义(草案)》,其中明确指出:“能源工业的发展要以电力为中心,国积极火电,大力开发水电,有重点有步骤地建设核电站。”根据这个《建议》,国务院制订了“七五”计划,1986年4月经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实施。在实施“七五”计划过程中,1987年9月国务院对电力工业及时提出“政企分开,省为实体,联合电网,统一调度,集资办电”的20字方针,为电业改革指明道路。

“七五”计划时期,是中国经济发展战略的经济体制进一步由旧模式向新模式转换的关键时期,也是完成80年代末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的最关键时期。“七五”计划中规定:“1990年全发电量达到5500亿千瓦·时,比1985年增加1427亿千瓦·时。5年内,电站建设总规模为6000万至6500万千瓦,其中水电1880万千瓦;竣工投产发装机3000万至3500万千瓦;竣工投产发电装机3000万至3500万千瓦,其中水电800万千瓦。”

“七五”计划期间,火电方面仍继续在主要煤炭产区以及沿海地区、用电负荷中心,建设一批在建的火电厂。如晋北的大同二厂与神头、江苏的徐州、安徽的洛河与平圩、山东的邹县、内蒙古的元宝山、河南的姚孟、河北的陡河等大型矿口电厂;江苏的望亭、谏壁,浙江的镇海、北仑、台州,山东的黄岛,上海的石洞口,广东的黄埔等大型港口、路口电厂。水电方面仍继续大力开发黄河上游、长江中上游干支流和红水河流域水力资源,建设青海的龙羊峡、李家峡,四川的龚咀、宝珠寺、铜街子、二滩,湖北的葛洲坝、隔河岩,云南的漫湾、鲁布革,贵州的东风,广西贵州交界处的天生桥,广西的岩山,浙江的紧水滩等大型水电站。长江三峡工程根据中央1986年15号文件精神,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重新提出可行性报告。在核电方面,仍继续建设广东深圳的大亚湾与浙江的秦山核电站。在电网发展方面,实现了以±500千伏直流输电线路相联系的华中与华东大区的联网。在电力生产方面,仍然火电占主导地位,火电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百分比,各年都接近80%。由于受煤价的影响,火电发电成本急剧增加,电力行业资金利润率(原值)逐年下降,1986年为5.6%,1987年为4.8%,1988年为3.5%,圻为3.7%,1990年为3.6%。与1980年的11.2%相比,资金利润率下降是很严重的。

这期间,在全行业中继续深化改革。开展集资办电,改革投资体制,对大中型基建项目实行投资包干责任制和成元产值工资含量系数包干办法,把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的利益紧密地结合起来。改革基建体制,实行招标、投标、以及工程内部承包。改革供用电和电网的管理体制,使网局、省局成为独立核算企业,实行以省网为独立实体加上大区电网统一调度的新机制,即具体贯彻与体现“政企分开,省为实体联合电网,统一调度,集资办电”20字方针。在生产方面,不定期开展了“安全文明生双达标”活动,开展了计划用电、节约用电、降低能耗等措施,“开源”不忘“节流”,从多方面缓解缺电局面。

执行“七五”计划的结果:提前1年超额完成各项计划指标,其中1987年是电力工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当年发电设备容量达到10289.70万千瓦,这现了超过1亿千瓦大关的指标。 1990年,全国发电量达到6213.18亿千瓦·时,其中水电为1263.50亿千瓦·时,火电为4949.68 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79.66%),五年平均年增长8.6%;全国发电设备容量达到 1.3789亿千瓦,五年平均年增长9.6%,其中水电为3605万千瓦,火电1.0184亿千瓦(占总容量73.86%),火电容量超过1亿千瓦大关。“七五”计划期间5年净增发电装机容亘5083.68万千瓦,平均每年装机约1000万千瓦。新增机组已进入以单机容量20—30万千瓦以上为主力机组的时期。百万千瓦以上容量的电厂已有19有座(其中水电厂4座,火电厂15座)。核电建设也已起步。电网规模继续扩大,华东、东北电网容量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华中、华北电网容量也已超过1800万千瓦,西北、西南、华南电网容量也都达到800—1000万千瓦以上。四大电网500千伏线路网架已初步形成,西北电网330千伏线路网架已逐步扩大和完善,葛洲坝至上海±500千伏直流输电已投入正常运行,这标志着向全国联合电网的建设迈出了第一步。年发电量和发电设备容量在世界上的排名都上升到第四位。

“七五”计划时期的生产技术指标,1990年末达到;标准煤耗率392克/千瓦·时(发电),427克/千瓦·(供电),厂用电率6.90% (其中水电0.3%,炎电8.22%),发电设备年利用小时5036小时(其中水电3800小时,火电5413小时),线路损失率8.06%。

至1990年末,全国拥有500千瓦及以上的电厂6537座,总容量1.2883亿千瓦,其中水电站4336座,3175万千瓦,火电厂2201座,9708万千瓦。全国拥有25万千瓦(占全国总容量的56.71%),其中水电站24座,1497.42万千瓦,火电厂105座,6329.11万千瓦。全国拥有35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45.5385万公里(杆路长),其中500千伏的7104公里,330千伏的3870公里,220千伏的7.0891万公里,154知伏的17.9万公里,110千伏的11.5013万公里。全国拥有35千伏及以上变压器共4.1113万台,容量3.9257亿千伏安,其中500千伏的2069万千伏安,330千伏的471万千伏安,220千伏的1.0407亿千伏安,154千伏的16万千伏安,110千伏的1.3914亿千伏安。 1990年,全国年供电量5672.67亿千瓦·时,年用电量5271.54亿千瓦·时,年售电量4925.91亿千瓦·时。全社会年用电量6125.96亿千瓦·时。

1990年,全国电力开业总产值711.35 亿元,上缴税金105.00亿元,实现利润48.40亿元,上缴税金105.00亿元,实现利润48.40亿元,上缴税金105.00亿元。经过“六五”、“七五”计划实施结果,取得了伟大的成绩,提前并超额实现了80年代末的发电量与装机容量比1980年翻一番的战略目标,期本上完成了新的体制改革,为进一步实现第二个战略目标创造了良好条件。

(十)“八五”计划时期(1991—1995年) 

1991年开始执行“八五”计划(1991——1995年),进一步开展了各项工作。主要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造,深入贯乇“政企分开、省为实体、联合电网、统一调度、集资办电”和“因地因网制宜”的办电方针,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进行财税、投资、计划建设体制改革及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使电力企业的发展逐步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相适应;加快电力发展,发挥国内、国外两个资金市扬的作用,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加大投产力度,保证了电力重点建设,初步形成“电厂大家办,电网国家管”的发展新格局;加强企业科学管理,挖掘内部发展潜力,贯彻“眼睛向同,苦练内功,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安全文明生产为基础,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优质服务为宗旨,以最大限度满足社会用电需求为目标”的指导思想,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以及为用户服务都有新的进步等。执行“八五”计划的结果:全国电力企业超额完成了“八五”计划规定的各项指标。

“八五”期间共投产发电机组7500万千瓦,其中水电1300万千瓦。“八五”期间年均投产7500万千瓦,期中水电1300万千瓦。“八五”期间年均投产1500万千瓦,这在中国电力发展历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装机容量突破了两亿大关。广东大亚湾与浙江秦山两 座核电站投产。1995年全国发电设备容量达到21722.42万千瓦,五年平均年增长率9.5%。全国发电量达到10039亿千瓦时。

“八五”期间年发电量平均以9.77%的速度递增,比“七五”期间的8.8%增长1.17个百分点电网规模进一步扩大。新增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31117公里,变电容量8492万千伏安。华北、东北华东、华中等电网容量均超过2000万千瓦。广东、广西、贵州、云南四省形成互联电网。山东、福建、四川、海南、乌鲁木齐、拉萨等独立省(市)电网都有较大发展。现在大电网已覆盖了全部城市和大部分农村。随着三峡工程的兴建,全国联网已经提到议事日程。

技术装备水平有所提高,技术经济指标进一步改善。形成百万千瓦级大电厂40座,2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容量8920万千瓦,占总量的42.4%,30万知瓦机组已成主办机型。重点进行了“以大代小”改造34项,开工546.4万千瓦,揣产206.2万千瓦,对近50台20万千瓦火电机组进行了技术改造。供电煤耗、设备事故率、电网事故率稳定下降,同时电压及供电可靠率、机组等效可用率、劳动生产率等技术经济指标幸免有所改善,培育了新的经济生长点。基本建设工程贯彻以质量为中心的思想,投产水平明显提高。狠抓工程优化、执行新启动验收规程和达标投产三项工作,使新机投产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新机试运行168小时,投产后平均可调时数已超过6000小时。

这几年,在电力企业中开展了与“转机制、抓管理、练内功、增效率”活动密切结合的安全文明工作,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科学管理,全国共有96个炎电厂、16个水电厂和45个供电局获得或保持了达标企业称号;有507个县级农电企业获“三为”服务达标企业;有65%的单位被命名为市级以上文明单位,35%的单位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3个电厂达到一流电厂。1994年底全国电力行业国有资产达到4122亿元,其中国家所有都机益1902亿元。“八五”期间电力部属企业共上缴利税717亿元,是“七五”期间的6.5倍和6.4倍。多种经营企业不仅使企业“三改”、分离社会职能、稳定职工队伍有了坚实的基础,而且为电力发展积累了一定的资金,同时也培养了一批善于管理企业的骨干。

电力科技工作取得了可喜成就,共完成部级重点科研项目204个,全行业共获国家科技进步奖64项,国家发明奖11项,部级科技进步奖815项。电力部属院校已经形成了华北电力大学、武汉水利电子大学等17所大、专院校,100余所中专,5所成人大中专院校组成的专业门类齐全、多层次,多形式的电力教育和培训体系,在“八五”期间共培养、培训各类人才近23万人。农村电气化事业发展较快。农村用电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县及县以下用电量由1990年的259亿千瓦时达1995年的3700亿千瓦时,年均递增12.4%。乡、村、农户通电率分另达到98%、96%、92%。解决了3000万无电农村人口的用电问题。建成农村电气化县378个。农电网各及水电、亲能源发电有了较快的发展。利用外资取得了实效。到1994年底,电力工业利用外资大中型项目64项,容量4070万千瓦,外资协议金额14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21亿美元,占同期电力建设投资的11%;投产容量1959万千瓦,点同期新增大中型容量的25%。

(十一)“九五”计划时期(1996—2000年)

按照中共中四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1996—2000年)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要求,电力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调整内部的结构、努力实现规模经济的条件下,要调整内部的结构、努力实现规模经济的条件下,要保持与国民经济同步发展。

按照《90年代国家产业政策纲要》和《建议》的精神,能源发展贯彻以电力为中心、以煤炭为基础的方针。电力工业的发展,要坚持质量、速度和效益统一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为目标,反电力工业发展重点从追求速度转移到注重提高质量和准备益上来,大力调整结构,加快电网建设,实施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进全国联网和电力工业可持续发展。

坚持电力开发与节约并举,要反节约放在首位。充分注意保护环境,依*科技进步,加大电力工业“以大代小”技术改造的力度,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使电力工业与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坚持改革开放,鼓励多家办电。规范、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逐步推行电厂与电网分离,在发电领域引入竞争机制。把电力行业的发展同支持国内机电工业的发展相联系,促进国内机电设备进步发展。

加快西电东送步伐,加快开发中西部地区的能源资源和能源基地的建设,加大水电开发力度,促进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 深入推进“改革农电管理体制、改造农村电网、实现城乡同网同质同价”的两改一同价工作,把电力为农业、农村、农民的服务提到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 坚持实施科教兴电战略,形成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机制,使科技进步贡献率有明显提高。

“九五”和2010年电力工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到本世纪末,发电装机达到3亿千瓦左右,年发电量达到1.4万亿千瓦时,全国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达到17.12万公里。水电要开发黄河中上游、长江干支流、红水河、澜沧江和乌江等重点水电资源,适当建设抽水蓄能电站。火电则要开发山西、陕西、内蒙古、河南、云南、贵州、宁夏等能源基地,建设坑口电厂远距离输电,再适当建设部分路口、港口电厂。在沿海省份争取开工部分核电。开发风电100万千瓦。

“九五”期间,“以大代小”(朱镕基电力新政)新建1200万千瓦顶替800万千瓦。加强城市电网和农村电网改造,把线损率降到7.8%。改造老机组提高安全可*性和经济性。全社会节电目标是产值电耗下降8%-10%。转移高峰负荷1000-1200万千瓦。全国降低供电煤耗34克/千瓦.时。 到2000年,解决7000万无电农村人口的用电问题,消灭无电县,建成电气化县1000个。

2010年远景目标:全国发电装机容量按与国民经济发展同步考虑应达到5.5-6亿千瓦左右,形成以三峡电站为中心的全国联合电网,农村基本实现电气化,电力的技术经济指标与国际先进水平*拢。 执行“九五”计划前三年结果,到1998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已经达到2.77亿千瓦,年发电量11670亿千瓦·时,均已跃居世界第二位。到1998年末,全国已建成35千伏及以上输变线路656561公里,其中500千伏线路20093公里,330千伏线路7291公里,220千伏线路115645公里,已建成35千伏以上变电容量83427万千伏安,其中500千伏6882万千伏安,330千伏1065万千伏安,220千伏25096万千伏安。目前已形成六大跨省电网,五个全省独立电网。

现在,历经多年的全国性严重缺电的局面得到缓和,电力企业自身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明显增强,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电力工业的整体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新中国建立以来,电力工业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应该特别指出的是,电力工业取得这样大的成就,应归功于中国的改革开放。在改革开放的20年中,全国火电、水电、核电、输变电均有较大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

80年代以前,我国一直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电力建设项目都由中央确定,建设资金全由国家财政拨款,独家办电。但随着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用电的加快增长,全国缺电越来越严重,电力建设资金越来越不能满足需要。1982年,山东省首创先例,由地方筹资与中央拨款联合建设龙口和烟台发电厂,确立了“谁投资,谁受益,按投资比例用电”的原则,这一新生事物的出现,改变了我国长期以来全部依*中央拨款,由国家独资办电的格局。这种模式,迅速在全国推广。“七五”以后,集资办电如雨后春笋,电力建设资金成倍增长,投产容量也大幅度增加。1980年电力基建投资为41亿元,当年新增容量287万千瓦;1985年达96亿元,新增容量637万千瓦;1990年投资269亿元,新增容量1015万千瓦;1995年投资833亿元,新增容量1528万千瓦。1995年的电力投资和新增容量分别为1980年的20.3倍和5.3倍。集资办电调动了中央、地方、企业、内资和外资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了电力发展,功不可没。自1993年至1997年5年中,投入大中型机组建设的地方资金达1187亿元,占大中型机组建设总投资的30.1%;引进外资513亿元,占13%。地方资金和外资共1700亿元,占总投资的43.1%。

为了使中国发电设备更新换代,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原水利电力部和机械工业部从美国联合引进30万和60万千瓦机组大型燃煤火电厂设计技术和设备制造技术,派出大批技术人员赴美学习。引进技术国内制造的第一台30万千瓦机组于1987年在山东石横电厂投产。第一台60万千瓦机组于1989年在安徽平圩电厂投产。引进型30万60千瓦机组现已成为我国电网中的主力机组。“七五”以后,为了解决国内设备供应不足的矛盾,又从美、日、英、法、德、意、苏、捷等国引进了36万、50万、60万、66万、80万千瓦等大型火电机组,40万、55万千瓦等大型水电机组以及90万千瓦核电机组,进口设备容量约占全部大中型装机容量的20%,大大提高了中国大型电厂的设计、制造、施工、运行和管理水平。

电力建设工程是技术与资金密集的项目,一个大型电厂,建设资金需数十亿元。中国电力发展,受到资金严重短缺的制约,积极利用外资,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充分利用国际市场资本,是发展电力的一项重要政策。利用外资的模式很多,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日本协力基金等贷款,各国政府贷款,国外商业银行贷款,在境外发行电力债券和股票,中外合资办电、外商独资办电,BOT(建设经营-转让)和TOT(转让-经营-转让)等方式。

自1978年以来,中国电力工业引进外资约237亿美元,建设的电站装机容量6234万千瓦。 改革开放以来的20年,中国电力工业取得辉煌成就,大大超过了新中国成立后的前30年,旧中国的70年更无法与其相比。但是,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底子薄弱的发展中国家,和世界先进水平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发电设备装机容量和发电量虽位居世界第二位,但人均拥有装机容量仅为0.21千瓦,位居世界第85位;人均发电量仅有900千瓦·时,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3,发达国家的1/15。1997年以来,全国缺电局面虽有所缓和,但区域发展很不平衡,中西部地区仍然缺电;全国尚有11个无电县,还有6000万边远山区和农村人口没有用上电。电源和机组结构不合理,水电开发利用率仅为14%,低于全世界已开发利用22%的水平。全国平均单机容量不足5万千瓦,10万千瓦及以下火电容量还有7570万千瓦,占火电装机总量的42%;超期服役中低压燃煤机组还有3600万千瓦,每年多消耗标煤6000万吨;煤耗比世界发达国家高60—70克/千瓦·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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