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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农电分会
中电农[2001]1号
关于对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农电分会
会员单位进行重新登记的通知
原中国电力企业管理协会农电分会会员:
各县级电力、农电企业:
按照民政部对社团的整顿清理要求,原中国电力企业管理协会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合为一体,统称为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原中国电力企业管理协会农电分会的全体会员,自动成为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农电分会的会员单位。按照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00]78号文件精神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会员单位的行为,加强对会员单位的管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农电分会决定,对全体会员单位进行重新登记,请各会员单位按通知的要求填好会员登记表,2001年4月30日前将登记表寄回,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回农电分会。新申请参加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农电分会的电力企业,除需填好会员登记表外,还需提交书面申请加盖公章后,一并寄回。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农电分会是全国农电企业自愿参加的、自律性的全国性的全国行业协会组织,将以服务为宗旨,为全国农电企业会员单位提供会刊、会讯,组织培训、考察和国际交流等活动。按照中电联章程的规定,各会员单位应按时、足额交纳会费(会费标准见附件四)。农电分会会员单位的会费,将按中电联有关规定,全额上缴总会。会费按原财政部(93)财工字第376号文件的规定,可从企业管理费用中列支。
会费汇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农电分会
开 户 行:北京市商业银行琉璃厂支行
账 号:201090202—92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41号 邮编:100031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农电分会 联系人:万立
电 话: (010) 63128167
传 真: (010) 63127342
E-mail:ndxh @csre.org.cn
附表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农电分会会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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