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气化网讯:本网讯(通讯员 肖贵芳) “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就属于酒驾,相当于喝一两38度的白酒,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就超标了,而一旦大于或等于80毫克/100毫升就属于醉驾了。”4月16日,国网周宁县供电公司开展的“酒驾”“醉驾”警示教育暨交通普法讲座现场发出阵阵惊叹声。这是该公司全面部署,开展“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改工作的一个缩影。
为严格落实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关于“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员工深刻认识“酒驾”“醉驾”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深化作风建设,提高严守法纪意识,连日来,该公司组织开展了“拒绝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系列活动。
一是开展普法讲座,邀请周宁县公安局工作人员授课讲解,深度剖析讲解“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和“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等条例知识,以案释法,以法明理。二是签订杜绝酒后驾车承诺书,党员干部做表率,带头签字承诺,引导家人朋友遵守交规,杜绝酒后驾车。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OA邮件、楼宇电视、LED播放屏、微信群等方式,播放普法教育短片,警示广大干部员工,营造浓厚的遵纪守法氛围。
标签:周宁供电,酒驾,醉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