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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政策文件

关于全面加强县供电企业管理的指导意见

  2007-07-03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

国家电网办〔2007〕364号


 

关于全面加强县供电企业管理的指导意见

 

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

农村电网是国家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农电工作是国家电网公司工作的重要内容,农电队伍是国家电网公司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全面加强县供电企业管理,既是实现“一强三优”战略目标,加快推进“两个转变”和大力实施“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农电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党和国家赋予公司的重要职责。

1998年以来,公司系统认真实施农电“两改一同价”工作,农电在管理体制、管理模式和发展格局等方面发生较大变化。乡村电力管理体制得到理顺,县供电企业管理和服务状况逐步好转,市场秩序总体规范,整体实力明显增强。但是,由于历史和管理体制原因,一些县供电企业管理薄弱,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的能力较弱;一些网省公司在农电管理方面,存在着管理体系不健全,机制不完善,管理措施不得力等问题,影响和制约着农电企业、农电事业的健康发展。面对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使命,面对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细化管理、标准化建设”新要求,进一步强化县供电企业管理,尽快提高企业发展能力和服务水平十分重要而迫切。

全面加强县供电企业管理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公司“一强三优”发展目标和“三抓一创”工作思路,认真落实“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农电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各类县供电企业实现“两个转变”;坚持“因地制宜、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建立机构健全、职责清晰、运作规范、管控有力的农电管理体系;明确管理目标,落实管理责任,统一管理标准,不断强化工作执行力;按照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要求,努力推动县供电企业各项管理工作全面进步,尽快与公司整体管理要求相衔接,促进农电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一、把握农电特点,认真履行农电归口管理责任

目前农电管理具有明显的特点。一是管理体制、经营模式多样,网省公司对直供直管、代管和股份制企业的人、财、物管理权限差别很大,而国家要求公司所承担的农电管理责任却是相同的。二是电网投资体制不同,农电自我发展能力较弱,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主要依靠国家政策扶持。三是基础状况不同,农村电网点多、面广、设备状况较差,安全隐患较多,安全风险较大。四是劳动用工体制不同,农电队伍中拥有大量农民工身份员工,各地用工情况十分复杂。五是服务对象不同。农村客户数量多,分布广,普遍缺乏用电常识,对供电企业提供方便、周到的电力服务要求较高,企业承担的延伸服务和无偿服务成本较大,等等。这些情况和特点,决定了解决农电管理和发展问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根据不同时期的发展状况确定相应的管理方式。

(一)尽快完善农电归口管理工作职能。实行农电归口管理,是公司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结合当前农电工作特点,为有效整合各种管理资源,落实农电管理责任,统筹企业与政府、企业与社会、企业与广大农村客户利益关系所做出的重要决策。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供电企业管理的意见》(国家电网办〔2006〕768号),建立健全省、地两级农电管理机构,全面落实农电管理工作责任,强化农电部门的工作牵头作用和业务归口指导作用,积极履行国家电网公司确定的农电工作职责,加强政策研究,加快制度建设,完善管理办法,修订工作标准;加强与政府和社会的联系沟通,重视研究农电普遍服务政策;协调推进农电体制改革、农网建设与改造、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营销服务、队伍建设(特别是领导班子和农电员工管理)等工作。

(二)加强农电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建设。要加强农电部门和专业部门的协调配合,农电部门要按照相关专业部门对业务管理的要求,管理和指导农电各专业工作,确保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大力推进县供电企业专业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和精细化管理。要加大对各类县供电企业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力度,确保企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确保国家有关农电政策和公司各项工作要求,在直管、股份制和代管县供电企业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不断提高农电管理水平,为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管理创造条件。

(三)着力加强对股份制、代管县供电企业管理。认真履行电网企业管理责任,加强与当地政府沟通,大力加强对股份制、代管县供电企业的管理,做到依法管理,履约管理,主动管理,有效管理;要与直供直管县供电企业的工作同部署、同指导、同检查、同考核;要将公司的管理标准和生产经营理念逐步引入到县供电企业,完善企业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着力解决企业经营意识不强,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增强企业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强化对直供直管县供电企业的管理,不断完善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二、强化专业化管理,不断提高农电管理水平

专业化管理是电力企业管理的基础。县供电企业推行专业化管理,是实现农电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前提,是促进企业提升工作质量、提高经营效益的有效手段,有利于发挥电网企业人才、装备、技术、资金优势,有利于保障电网安全、人身安全和队伍稳定。

(一)以优化作业组织结构为切入点,提升专业化作业能力。县供电企业应根据供电区域特点、电网结构、设备状况和客户分布情况,并结合企业人员素质和职业技能等,有机整合企业管理资源,对企业生产、营销、服务等业务实行作业组织专业化。优化组织结构可采取在供电所内部设置专业班组的方式,也可在供电所之间实行专业整合,还可在县供电企业内部实行总体整合,设置专业部门、专业班组,负责农电相关业务工作。

(二)以标准化建设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加强标准化建设,推广现场标准化作业,是解决当前农电系统安全基础薄弱,技术管理落后,生产管理混乱,人员技术素质较低等问题的重要手段和根本途径。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类专业技术标准,并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切实加以贯彻落实。各网省公司要切实指导县供电企业做好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出符合县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实际的各类标准及制度,认真组织对现有标准进行清理、补充和完善,并制定相应贯彻落实意见和管理办法,努力使县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做到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究。

县供电企业要全面推行标准化作业。实施标准化作业应本着全面推进、积极实施、持续改善的工作方针,坚持安全可靠、简便易行、实用实效的原则。各网省公司要认真谋划,加强组织,针对县供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制定和完善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突出保证人身安全,杜绝人员伤亡事故。

(三)以财务管理为核心,强化企业经营管理。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应以财务管理为核心,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县供电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和制度,加强管理、规范运作、防范风险,提高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全面推行预算管理,建立科学、高效、有序的预算管理体系,完善预算审批和决算审计制度,加强预算控制,严格企业生产、经营和建设各个环节的预算管理。加强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管理电费等各项经营收入,所有电费账户统一纳入财务管理,充分利用银行自动划转等方式,确保收入及时入账。制定严格的资金支付业务程序,加强支付申请、审批、复核、办理等各环节资金安全管理,严禁由一人办理资金支付的全过程业务。加强和规范农电维管费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和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农村电网维护管理费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电网农〔2006〕681号),保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不断增强农电经营管理能力。坚持增供扩销基本策略,严格执行电价政策,努力降低供电损耗,降低供电成本,降低工程造价,切实抓好电费回收工作;统一会计政策,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定期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准确把握和评估企业经营状况,及时调整经营思路和工作措施;加强审计监督,严格执行企业内审和上级审计制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投融资及担保管理,加强风险分析,杜绝乱投资、乱担保、乱拆借的现象,防范财务风险,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发展能力。

(四)以线损管理为抓手,提高营销管理精细化水平。线损是反映电网企业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经营水平的重要经济技术指标。县供电企业要完善降损节能组织管理网络,明晰工作流程,推动营销精细化管理,不断挖掘经营潜力,提高经营效益。要认真执行《县供电企业电能损耗规范化管理标准》,加快建立以管理、技术、保证三大体系为核心的线损管理新模式,按照分压、分线、分站和分台区科学分解线损,积极推行“考核指标”和“激励指标”双指标考核;加强线损波动因素的分析与控制,不断完善降损措施,逐步实现线损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加强电网规划和技术改造,合理调整用电负荷,加大无功补偿力度,有效降低技术损耗。

不断加强和改进供电营销工作,大力推行抄、核、收分离制度,有效杜绝人情电、关系电、权力电;不断改进收费方式,完善和规范预付费制、邮政储蓄制和银行代收制管理;把好电能计量关,突出加强计量装置的设计、安装、校验与运行管理;定期开展营业普查,及时分析、核定企业客户用电结构,推行分类装表计量,不断强化反窃电技术管理措施,下大力气解决“跑冒滴漏”问题。

(五)以规范流程为重点,着力提升供电所管理水平。大力推进供电所标准化管理流程应用工作,全面导入标准化管理流程体系,建立“统一、规范、简明、高效”的管理流程,促进供电所安全、生产、营销以及相关工作能够受控于标准流程。通过执行流程规范工作内容、控制关键环节;通过执行流程监督工作标准的执行,保证各项管理措施得到落实。

继续夯实规范化管理基础。遵循“规范、实用、易操作”的原则,既要建立清晰、规范、实用的管理流程和工作标准,又要合理精简管理报表、记录,有效减轻管理负担,保证资料真实准确。不断强化工作流程管理,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推行所务公开,切实解决供电所管理工作不深入、工作流程不清晰、人员奖惩兑现不严格等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供电所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六)以SG186工程为依托,不断推进信息化建设。要根据公司SG186工程总体要求,加强农电信息化建设,建设纵向贯通、横向集成的农电管理业务应用平台,切实改进和提升管理手段,实现供电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高效、快捷。信息化建设要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组织部署”的原则,突出实用功能、注重实效,既要满足县供电企业本身的管理和发展需求,也要统筹考虑上级单位行使农电业务管理的工作要求。信息化建设要以生产、经营、服务为重点,突出系统的实用性;要强化信息资源整合,防止出现信息“孤岛”,切实注意各类信息网络的融合和信息安全问题,避免县供电企业低水平、低层次重复开发建设。

三、强化品牌服务,着重建立农电优质服务长效机制

优质服务工作是供电企业的重要职责和义务。加强农村供电服务工作,是公司践行服务宗旨,加强内质外形建设,开拓农村电力市场,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诚实守信良好形象,塑造“国家电网”品牌的客观要求和重要内容。

(一)努力打造“国家电网”服务品牌。县供电企业要深刻领会和把握国家电网公司优质服务内涵,努力追求优秀服务品质,塑造一流服务品牌,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坚持真诚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大力弘扬“国家电网”服务品牌;要不断推出优质服务新手段、新举措,积极宣传国家电网公司“四个服务”宗旨,大力弘扬公司“以人为本,忠诚企业、奉献社会”的企业精神,教育员工转变传统观念,不断增强优质服务、主动服务、用心服务意识。加快推广“国家电网”标识,努力维护好、塑造好“国家电网”品牌,使“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电力服务真正惠及农村千家万户。

(二)不断夯实供电服务基础。加强农网建设与改造,加快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增强电力对新农村建设的服务能力和供电保障能力;要积极配合政府落实城乡同网同价政策,合理减轻农民用电负担,建设规范良好的农村供用电秩序;加快建立以运行管理、服务保障、监督考核和激励约束为核心的农电优质服务常态机制,统一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逐步实现优质服务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

(三)大力加强服务窗口建设。要根据供电服务标准要求,不断完善95598服务系统功能,加强“客户服务中心”、农村供电营业厅等服务场所软硬件建设,合理设置服务网点,有效整合服务资源,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服务能力。要求真务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合理进行客户细分,大力开展差异化服务、特色服务、便民服务和亲情服务;不断改进服务手段,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为客户提供一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和24小时服务,积极开展服务进社区、服务到田间、服务入农户等活动,实行服务工作闭环管理。加强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和作风教育,严格执行员工服务“十个不准”和农电服务“八个强化、八个严禁”工作规定,认真履行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大力促进供电服务和行风建设。

(四)进一步强化行风监督工作。建立优质服务与行风建设监督机制,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积极开展由政府、社会和客户公认的第三方供电行风评价活动,提高供电服务评价质量和效果。各级电网企业都要建立农电优质服务暗访机制、内部监督机制和行风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及时受理客户举报投诉,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正确把握舆论导向,营造和谐的服务氛围。加大服务工作考核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发生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的县供电企业和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并追究上级主管单位责任。

四、强化素质培养,不断加强农电队伍建设

加强农电队伍建设、实行农电员工职业素质培养,是当前农电管理工作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也是全面落实和加快实施“三新”农电发展战略,提高工作执行力,不断改进和提升农电管理和服务水平的重要保证。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深入推进县供电企业“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着力培养领导能力强、综合素质好、思想上进、作风扎实、富有创新精神和开拓意识的专业化、年轻化领导干部。要将股份制、代管县供电企业的领导干部纳入公司系统干部队伍统一管理,网省公司对县供电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任免要建立报批、备案或相应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县供电企业领导干部的横向、纵向交流和挂职培养机制,结合县供电企业干部队伍现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加强领导干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扩大党内民主,严肃党的纪律,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有效规范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和公车配置,完善“一把手”权力制衡机制,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讲操守、重品行、干事、干净,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加强企业反商业贿赂治理,对工程承发包、设备材料采购、供电营业收费等关键环节和工作业务,要有严格的组织制度和工作规范,形成强有力的制约监督机制。对那些作风不实,能力不强,以权谋私,甚至违法乱纪的干部,要及时进行调整和严肃处理,促进干部能上能下,始终保持领导班子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二)规范农电工用工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贯彻落实公司《关于加强农电工管理和保持队伍稳定工作的意见》(国家电网农〔2006〕28号),依法与农电工建立劳动用工关系,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要规范和完善劳务派遣协议,维护农电工合法权益。要合理改善劳动待遇,建立“送温暖”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劳动作业条件。加强农电工激励机制研究,探索优秀农电工人才引入机制,建立以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为核心的劳动待遇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农电工用工机制,建立人员招聘、使用、考核、激励、退出制度和办法;坚持岗位、职责、报酬相协调,促进农电工队伍的和谐与稳定。

(三)切实抓好员工教育培训。树立人人可成才观念。以提高队伍执行力为重点,以素质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为核心,建立和完善员工培养机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突出业务骨干和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作要做到有规划、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确保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要教育广大员工严格遵守《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守则》,争做文明员工、优秀员工,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增强学习能力,提高业务技能和职业素质。要加快推进供电所人员轮训和持证上岗工作,优先安排从事安全生产岗位人员的轮训和持证上岗工作,确保“十一五”全面完成人员轮训和持证上岗任务,努力建设“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结构合理、服务优质”的新型农电队伍。

五、强化激励机制,切实提高农电企业管理绩效

建立责任考核制度,是全面加强县供电企业管理,提高企业执行力,促进干部员工不断增强管理意识,落实管理责任,创新管理方法,执行管理标准,改善管理绩效的有效手段。

(一)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使用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研究制定县供电企业,尤其是代管和股份制企业领导干部的激励政策,对那些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工作热情高,且任职时间较长的党政正职,可通过在系统内交流使用或享受相应待遇等政策予以激励。要不断完善优秀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县供电企业优秀人才和中坚力量培养。积极改革企业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完善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人才管理制度,积极推荐骨干人才到省、地(市)公司挂职锻炼,为优秀人才合理流动和发展成长提供平台。

(二)不断强化绩效管理。网省公司要建立健全各类县供电企业的经营管理责任制,不断完善工作业绩考核体系,推行风险抵押。网省公司要把农电工作纳入地(市)公司年度业绩考核体系,大力强化地(市)公司对县供电企业的管理责任。地(市)公司要通过与县供电企业(包括股份制和代管企业)签订责任状,使管理责任逐级落实,同时要加强指导,加强管理,加强考核,确保县供电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资产经营、供电服务、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等工作责任。要规范县供电企业负责人的选聘、评价和奖惩工作,强化目标管理,将干部任职、聘用和薪酬与经营成果有机结合。县供电企业要全面推行绩效考核管理,不断强化员工工作责任,增强工作技能,提高工作绩效。

(三)加强对标评价工作。县供电企业要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大力开展同业对标和综合评价工作,准确把握企业发展状况,合理选择标杆单位,不断改进工作措施,提高管理绩效,提升综合实力。省公司每年要把农电重点任务列入对县供电企业的考核内容,合理运用评价机制,科学评估工作质量和管理效果,激励和引导企业健康发展,促进各项管理要求落实到位。国家电网公司每年对各网省公司农电工作状况进行评价,不断推进农电工作进步和发展。

全面加强县供电企业管理,大力实施“三新”农电发展战略,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单位要按照公司统一部署,加大力度,创新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农电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提高县供电企业综合管理水平,提升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能力,为构建和谐供电企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贡献。

 

二○○七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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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农电管理部
主办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专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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