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东北电网有限公司,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
为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按照公司建设和谐企业的总体要求,决定在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向困难农电职工“送温暖”活动。现通知如下: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分管领导亲自指导,农电部牵头,从体现公司“以人为本”,服务和谐社会,构建和谐企业的大局出发,精心组织,妥善安排,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积极开展向公司系统县供电企业困难职工、农电工、离退休职工的“送温暖”活动。活动中要对生活困难的劳动模范、军烈属、离退休职工、重病和伤残人员要给予特别的关爱。
各单位要做好“送温暖”活动的信息收集和总结工作,有关材料于2007年3月10日前上报公司农电工作部。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
情况统计表
单位(签章): 填报日期:
项 目 |
慰问困难职工人数(人) |
发放补助金额(元)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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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企业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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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电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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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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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填报人:
说明:发放补助金额包括向困难农电职工发放的现金及粮、油等节日慰问物品折算金额。
标签:元旦,春节,农电职工,送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