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农村电气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关于农电标委会推选企业委员和设立委员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电力设备生产企业:
为保证农电标委会的各项活动得以正常开展,更好地发挥农电标委会的作用,根据《农村电气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农电标委会将成立第三届委员会并将推选电力设备生产企业委员和设立委员单位。现将申请办法通知如下:
一、推选标准
1、生产农村电网适用电力设备的企业,经考察确认工装设备齐全、工艺水平较高的可申请委员单位;
2、在具有较强技术力量的电力设备生产企业就职的业内知名技术专家可申请企业委员;
3、具有参与制修订相关农电标准的愿望;
4、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并保证按时交纳费用(15000元/年)。
二、申请时间
认真填写申请表(格式见附表一、附表二)并于2006年3月31日前返回(先传真至电力行业农村电气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农电所))。不能按时返回申请表的企业视为放弃权利,不再补办。
三、联系办法
联系人:
黄 硕 010-66597630 北京西长安街86号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部
李子欧 段祥骏 010-82413015 北京清河小营东路15号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农电所
传 真:010-82413015(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农电所)
邮 寄:北京 清河小营东路15号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农电所
邮 编:100085
(章)
二○○六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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