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国网运行公司,国网建设公司,国网新源公司,西藏电力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电力安全和应急措施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落实。结合公司系统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迎峰度夏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认真执行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全面落实电网迎峰度夏的八项措施,确保今年迎峰度夏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统筹规划,力口快电网建设,改善电网建设滞后电源建设的局面,促进电网与电源协调发展。目前集中抓好31个重点城市电网的建设与改造。各单位要按照国家电网公司重点城市电网建设改造和安全供电工作会议的要求,认真分析城市电网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研究部署加强重点城市电网建设改造工作,积极争取有关政策支持,采取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加快城市电网发展,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
三、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电力安全和应急工作,落实电力安全和应急措施,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依靠地方政府,依法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电力生产秩序。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应急措施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发改能源[2005]1122号)
二○○五年七月八日
主题词:电力 安全 措施 通知
抄送: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2005年7月8日印发
标签:电力安全,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