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X

用户名:

密   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文苑杂谈

文苑杂谈

保护电力消费者权益应重视“客户体验”

作者:赵阳  2012-03-15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再次来临,每年此时,各种宣传铺天盖地、纷至沓来,提醒着社会公众和各路商家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性。

对于供电企业来说,所有用电客户都是消费者。如何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服务品质,让消费者更满意?笔者认为,应从近年来在互联网产业很流行的“客户体验”理念入手。

客户体验,顾名思义,就是用户接受服务、使用商品后最直接的感受。企业的客户体验一般会包括品牌形象、产品、服务以及用户付出的金钱成本,时间成本等。正是这所有用户接触的感受差异,构成了用户对一家公司独特的体验认知。

对于我们这个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来说,“客户体验”同样可以成为提升供电优质服务的“核心竞争力”。

首先,从保护消费者“安全保障权”的角度,应全力强化供电质量,减少停电时间,提升电压合格率,让客户对“电”有“安全、可靠、从不间断”的第一认知;

其次,从保障消费者“维护尊严权”的角度,应切实提升窗口营销员工的服务水平,规范服务用语,遵循服务礼仪,建设标准化营业厅,让客户在接受供电服务时享受获得尊重的权利;

最后,从维护消费者“知悉真情权”和“监督批评权”的角度,应高度重视供电投诉工作,第一时间做好投诉受理和信息反馈,让客户诉求得到及时落实,同时应多举行“走进国家电网”主题活动,邀请客户了解智能电表、电力计量、电费电价等社会关注点,提供零距离监督的机会。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客户体验,消费者权益,当涂供电

28.3K

相关报道

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农电管理部
主办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专委会
北京国宇出版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北口综合楼 电话:010-81290870 
北京通电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制作维护 
QQ群:11979641(已满) 173615127  122166702
京ICP证060545号 京ICP备2023005171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3629号

select 1;